納入花東發展條例 林姿妙稱合宜

宜蘭縣長林姿妙積極爭取讓宜蘭縣納入修正後的《花東發展條例適用範圍。(本報資料照片

宜蘭縣積極爭取納入《花東發展條例》的適用範圍,可能引發經費排擠效應,進而影響宜蘭縣長林姿妙上任後發起的「花木蘭連線宜花東3縣的合作關係,不過林姿妙30日表示,宜花東的關係很好,一旦宜蘭納入條例適用對象,只會更有助於東部3縣市整體發展。

林姿妙日前拜會立法院長游錫堃,希望遊院長能協助《花東發展條例》在修正時,將宜蘭一併納入適用範圍,花蓮縣政府對此雖表示尊重,但強調「不應損及花蓮人權益」。

林姿妙30日迴應媒體詢問時表示,「宜花東都是好朋友」,一旦將宜蘭納入條例適用範圍,將會更有助於「宜花東花木蘭連線」的整體發展,她相信中央一定會適度、公平地處理這個問題

宜蘭縣議員黃定和則表示,將《花東發展條例》修正爲《宜花東發展條例》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希望基金規模能擴增到800億元,讓宜花東3個縣都能拿到更多的經費,如此不僅不會出現損及權益的問題,也有助於東部地區甚至北部地區的連動發展。

黃定和說,宜蘭位於臺灣的東北部,卻經常淪爲三不管地帶,當北部地區要爭取經費時,宜蘭被歸爲東部地區,但是當東部地區要爭取經費時,宜蘭又被歸爲北部地區,讓宜蘭人有如是二等公民甚至是三等公民,十分不合理,因此希望藉此機會表達宜蘭人的心聲及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