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睹女童被打!她出聲制止「媽媽扯孩頭髮帶走」 報警遭告強制罪

▲原PO目睹虐童,報警處理後,竟遭該名媽媽提告。(示意圖/翻攝Pexels)

圖文/CTWANT

一名網友在路上看見女童遭家暴,媽媽不僅毆打小孩,甚至還抓着小孩頭髮要走,網友忍不住出聲制止並報警後,卻遭那名媽媽怒告強制罪,讓她相當傻眼。

該名女網友在臉書社團「匿名公社」發文表示,自己在上個月親眼目睹一個女人在打小孩,於心不忍便出聲制止,那個女人隨即抓着小孩的頭髮要走,「我看到那小朋友全身是傷,當下覺得她被帶走一定會被打得更慘,我下意識地抓住那女人的手,不讓她離開,然後報警」。

原PO表示,警察來了之後自己也告訴他們事情的經過,但那女人還一直喊冤說打小孩沒錯,警察叫她安靜,不要這麼大聲,「我問警察能否先叫救護車,因爲那小孩手腳明顯有瘀青」,救護車也在15分鐘來了,醫護人員隨即開始檢查女童的傷勢,原PO發現女童掀開衣服後都是傷痕,「我的猜想是對的,那小孩身上一條一條的傷痕讓我差點哭出來,她媽還在旁邊不停地叫,讓人非常煩」,隨後雙方也被帶去做筆錄。

原PO說自己做完筆錄時,有詢問警察「小孩會怎麼處理」,警察則回覆會聯絡親人看能否帶走,「我當下的想法是要親眼看到這妹妹安全才離開,但我不能待在警局,所以在外面等了兩個半小時,之後一個男人來接走了妹妹。」原PO也鼓起勇氣問那男人,他是妹妹的誰。對方則回答說自己是她爸爸,和媽媽離婚,女方一直不讓他看小孩,「他頭疼地說,女方居無定所,到處租房,撫養權因爲離婚時他失業沒工作,法官判給有工作的媽媽」,而原PO也把事情經過也告訴他,對方鞠躬後就把小孩帶走了。

原PO表示,過了一段時間,警察叫自己回去做筆錄,「那女人那天做筆錄時說要告我強制罪,因爲我不讓她離開現場,警察說那女人那天很不配合,講話亂七八糟,筆錄不完整,找我來是希望問清楚當天的事。我問警察妹妹現在的情況,他們說不能透露,我也不好意思再問了」。原PO也感嘆,自己希望那個妹妹能夠脫離暴力的生活,「也許有人覺得我多管閒事,但我看到她身上的傷真的很不忍心。她手上有明顯像煙燙的小洞,身上有像我以前被藤條打的傷痕,只是我手上的是紅色的,而她身上的是黑色的」。

原PO也希望尋求大家的建議,詢問「這樣打小孩算是現行犯嗎,雖然她沒有在警察面前施暴,但我可以作證人嗎?以及這女人能受到什麼懲罰?會被關嗎?妹妹未成年,不知道她爸爸是否會提告,有什麼機關可以幫忙嗎?」

由於礙於個資法,警方也不能告訴原PO妹妹的後續,因此原PO也希望大家可以幫忙,「我很想知道妹妹的消息並幫助她,但警察那邊不能問個資,我沒有他們的資料,不知道她們現在在哪裡。如果各位網友住家或身邊有一個手腳明顯有傷、有瘀青、像煙燙過的洞集中在右手手背的小朋友,請大家幫幫她」。

貼文曝光後也引起網友熱議,不少人紛紛留言讚揚原PO,「你可以先找律師諮詢看看,面對這種蕭查某,你的勇氣可嘉,希望妹妹平安,就是太多這種垃圾,隨便生隨便打」、「三個月後地檢署再問一次,沒意外就收到不起訴,只是你比較煩要跑」、「告是對方的權利,但你這個上偵查庭跟檢察官說明清楚應該是不起訴而已,別擔心」、「你如果想關心妹妹,可以多雞婆一點去問承辦員警,承辦員警會因爲你的關心壓力會多注意這個案件,然後可以跟警察講看能不能通報社會局,或是問警察這個媽媽是不是關懷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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