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私幼父親抱錯女兒烏龍事件雙方女童都轉學 嘉市府查處情形曝

嘉義市某私立幼兒園1日下午放學,發生父親抱錯新入學幼幼班2歲女兒烏龍事件,園方解聘疏失錯交幼童教保員,市府教育處特幼科說,抱錯女兒烏龍事件後,雙方家長都辦轉學,不讓女兒再讀該私幼,園方未在幼童上學日製作家長接送卡,未落實接送查覈,行政管理有疏失,將依幼教法裁罰。

教育處特幼科長黃媛楟接獲事件發生後,馬上率員到園瞭解,園方表示,已解聘發生疏失錯交幼童教保員,雙方到公園派出所備案,經查行車記錄器,幼童未受傷害。園方提交事件處理報告,未說明父親爲何抱錯女兒,事件發生後,特幼科派人到幼兒園,加強查覈是否落實幼兒放學家長接送。

特幼科說,這件父親抱錯女兒烏龍事件,不僅園方解聘疏失教保員,面臨行政裁罰,雙方家長都辦轉學,不讓女兒再讀該幼兒園,造成三輸,這件案例將提供幼兒園辦學參考,落實幼兒放學家長接送安全,避免再發生接錯幼兒事件。

嘉市某私立幼兒園1日下午放學,發生父親抱錯新入學幼幼班2歲女兒烏龍事件,2名女童剛入學還未拍照作名牌,放學教保員掛錯名牌,A女童被B女童父親開車接走,發現接錯人馬上載回幼兒園,A女童祖父母與B女童父親發生爭執,向警方報案,園方說明是陰錯陽差的疏失;律師林德升說,抱錯女童父親無強制犯意,發現抱錯女兒又馬上抱回幼兒園,不構成妨害自由罪。

某私幼父親抱錯女兒烏龍事件雙方女童都轉學,圖爲嘉市警察局。圖/聯合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