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內衣業務騙嫩妹寄裸照應徵 威脅「不做愛就PO網」

冒內衣業務騙3嫩妹寄裸照應徵,竟威脅「不做愛就PO網」 。(達志影像)

4年前王姓男子假冒知名女性內衣公司推銷員,以填問卷就可以獲報酬,誘騙女子自拍穿內衣、裸胸照片,他取得照片後竟恐嚇女方若不與他發生性行爲就要散佈裸照,一審桃園地方法院依強制等罪判囚3年6月及可易罰金之刑6月。檢方對可易科罰金之刑的部分提上訴,二審臺灣高等法院駁回。檢可上訴。

王男在2018年1月18日,透過網路通訊軟體LINE與被害人得聯繫後,自稱爲內衣推銷員,佯稱要做內衣問卷,並以每份問卷完成後可獲取報酬爲由,誘使她自行拍攝其僅着內衣及裸露上半身之照片,並將上揭照片傳送予王男。

王男爲求與被害人有進一步接觸,於創設另一虛擬身分,並透過前開內衣推銷員之身分引薦予她,還脅迫她須與使用該虛擬身分之人(王男)發生性行爲,否則將散佈先前她傳送之僅着內衣及裸露上半身之照片,另有其他2名女子受害。

一審桃園地院依詐欺及強制等罪,判刑6月,及不得易科罰金判刑3年6月,檢方針對可易科罰金之刑部分上訴,二審高院認爲,王男犯後尚知坦承犯行之態度,一審判處有期徒刑6月,認事用法並無違誤,量刑亦無失衡,駁回檢方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