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村興不能僅靠“萬企來”
近日,在深入推進“萬企興萬村”行動助力鄉村振興工作會議上,安徽正式發佈2023年度安徽省“萬企興萬村”行動先進典型。不僅有實體企業,部分地方區縣、金融機構、商會、基金會等也入選其中。案例多元化的背後,折射出企業興村亟需多方合力。
鄉村經濟根植於廣大縣域,以農業農村資源爲依託,具有鮮明的地域特色。不過從現實來看,由於底子薄、產業鏈條短,鄉村建設水平並不高。有些鄉村培育了不少產業,卻沒有相應的基礎設施、金融支持跟進。企業項目落戶村鎮後,高昂的生產、物流等成本以及匱乏的風險管控手段,讓企業的盈利難以爲繼。可見,實現“萬村興”,光招得“萬企來”還遠遠不夠。
實際上,不少地方推進“萬企興萬村”行動時,強調統籌謀劃、廣泛參與。安徽《關於深入推進“萬企興萬村”行動助力鄉村振興工作的指導意見》提出,堅持系統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突出多方參與形成合力。前不久,在廣西壯族自治區2024年全區“萬企興萬村”行動現場推進會上,當地也提出要凝聚多方合力,推進工作落實。
推進鄉村產業振興是系統工程,既要培育新型主體,也要完善帶動機制;既要考慮資源稟賦,也要分析市場變化;既要着眼當前需求,也要謀劃長效發展。要應對鄉村產業體系建設帶來的挑戰,多方協調配合、共同發力不可或缺。
因此,要擴大“萬企興萬村”行動參與度,從產業、人才、文化、生態、組織等各領域全面夯實鄉村發展基礎。通過加強宣傳推介,提升項目關注度,讓社會團體、高校科研院所等更多力量更快速有效參與其中。同時,地方也可以給予更大支持鼓勵,提升各方參與鄉村振興意願。
此外,還要完善協調機制,讓多方參與形成推進鄉村振興的強大合力。如對於政府而言,明確牽頭單位和責任分工;對於企業而言,建立利益聯結機制,可通過“村集體+企業+金融”等模式,實現同向激勵約束。
民族要復興,鄉村必振興。實踐證明,借力“萬企”振興“萬村”已然可行。若匯聚更多合力,將助力鄉村發展開闢更廣闊天空。(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李思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