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把漁民當愚民!臺中港擴建衝擊權益 逾百漁船出海抗爭

近幾十年來臺中港幾度擴建,造成原漁場大幅限縮,衝擊漁民生計,臺中區漁會等相關團體25日發起海上抗爭。(潘虹恩攝)

臺中區漁會等相關團體25日發起海上抗爭,近百艘漁船掛起紅布條集結於臺中港錨泊區爭取權益,要求臺中港務分公司應補償漁場損失,否則將持續出航抗議。(潘虹恩攝)

近幾十年來臺中港幾度擴建,造成原漁場大幅限縮,衝擊漁民生計,臺中區漁會等相關團體25日發起海上抗爭,近百艘漁船掛起紅布條集結於臺中港錨泊區爭取權益,要求臺中港務分公司應補償漁場損失,否則將持續出航抗議。

臺中港務分公司表示,臺中港建港時期對於漁民傳統作業水域之補償,早於港務局時代已辦理完成,自1973建港迄今已歷經6件漁業補償。針對漁民訴求機漁船補償,臺中港務公司7次拜訪漁會協商,並請漁會提出佐證資料及相關說明,依行政程序辦理;除將持續透過漁會溝通協調,希望漁民朋友在不影響航行安全的前提下理性表達訴求。

臺中區漁會及相關漁民協會等團體25日上午號召梧棲、清水、大甲等區近百艘、逾200位漁民由各漁港出發,掛上「抗議!還我漁權」、「莫把漁民當愚民」、「還我傳統漁場漁業經營權」等布條,集結於臺中港錨泊區表達對臺中港建、擴港後未合理補償漁場損失的強烈訴求。

臺中區漁會總幹事趙朝森說,臺中港自1973年建港,陸續分3期闢建航道、碼頭、工業港區、火力發電廠、海堤等工程,造成漁民原有漁場不斷限縮、遭到干擾,臺中港區1982年覈定港區範圍是7472公頃,後變更爲6618公頃,到2003年修訂爲1萬1285公頃,不僅機漁船停泊區數次被迫遷移,漁業資源減少也造成漁民重大損失。

趙朝森說,臺中港建成後陸續衍生數起損失陳情求償案,其中僅有6件獲得重視與補償,獨漏機漁船部分。他並指出,禁漁區增加,機漁船就得開到更遠的海域,油料、風險都增加,若不慎在禁漁區捕魚,首次裁罰10萬元起跳,第2次是20萬,第3次將沒入生財機具或漁船,過去增加範圍時僅公告卻未跟漁民舉辦公聽會或說明,不少漁民被罰。

趙朝森強調,建請政府爾後若有推動重大海上工程施工,如對漁民生計有所損害之虞者,應主動與臺中區漁會及漁民、船主等,先進行溝通協調,以確保 漁民生計及權益,以免滋生民怨造成糾紛而衍生海上抗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