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通治痛丹」藥廠家族內鬨 董座7點聲明喊話臺中經發局

▲明通董座張光明發表7點聲明。(圖/記者高兆麟攝)

記者高兆麟/綜合報導

以「明通治痛丹」產品聞名,擁有86年曆史的明通化學制藥公司,近日因家族內鬨掀起波瀾,部分二代家族成員於8月9日召開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監事,欲撤換現任董事長張光明,並在8月12日向臺中市經發局申請變更登記。隨着對方已經向臺中市經發局申請變更登記,今日張光明也大動作在報紙登廣告,希望主管機關不要被錯誤的資訊誤導,而輕易地讓審查過關。

張光明認爲,該場股臨會召集程序有瑕疵,除了召集程序違法之外,會議當天任意變更開會地點並未事先送達通知給所有股東,尤其會議地點一變再變,他直指,這是蓄意規劃讓公司派大股東無法出席,當天會議程序違法嚴重影響股東權益。

此外,張光明在聲明中也指出前董事長及其團隊有多項問題,懷疑他們企圖掩蓋公司內部潛在的重大違規行爲,包括:

一、財務部門長期挪用公司資金,以投資名義放款、延票、收利息拿現金,直屬主管前董事長到底知情授權或默許?

二、前董事長親信掌管公司金庫鑰匙,跟詐騙集團合作挪用金庫數百萬?

三、前董事長將產品低價出貨給自己關係企業再轉售牟利?

四、前董事長團隊疏忽、放任治傷風顆粒(主要業務)藥品許可證過期,造成公司重大危機?

五、前董事長團隊造成六張中藥藥證廢止,無法制造?

六、前監察人張光雄在公司領三節獎金、藥師獎金、年終獎金、執行業務所得以及申請一堆費用,漠視利益迴避原則?

七、前董事長隱匿水利署資訊,趁機收購本公司復興路周邊土地圖謀私利?

張光明在聲明中強調,將把相關資料提交給檢調機關,呼籲主管機關能夠積極介入,確保案件得到公正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