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執行!成都鼓勵通過“房票”形式推動住房“以舊換新”

新京報訊 8月15日,據“成都住建”官方公衆號披露,成都市將開展“以舊換新”工作,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積極參與新房、存量房交易聯動,對“以舊換新”的購房人按照市場化原則予以形式多樣的激勵或補貼。該通知自8月16日起執行。

根據通知,成都市房地產行業協會將搭建住房“換新購”平臺,倡議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共同分擔住房“以舊換新”交易費用。與此同時,各區縣政府被支持採取多元化方式進行拆遷安置,並鼓勵通過“房票”形式推動住房“以舊換新”。

通知明確,支持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在2024年12月31日前,對出售自有住房並在6個月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或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後12個月內出售原自有住房的購房人,通過給予財政補貼(包括定額補貼、全部或部分契稅補貼、增值稅補貼)、發放消費券等形式鼓勵住房“以舊換新”。

對於出售自有住房並在6個月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購房人,可認定爲首套房,商業銀行將根據認定的住房套數辦理個人住房貸款業務。在2024年12月31日前,此類購房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雙繳存人家庭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爲90萬元,單繳存人家庭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爲50萬元。

此外,通知還提出,推進存量房交易資金跨銀行、封閉式監管,以進一步暢通二手住房交易“帶押過戶”。

編輯 楊娟娟

校對 穆祥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