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氣換股權 巨星天使投資人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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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星天使投資人的誕生:從有錢 ,變超有錢!好萊塢與體壇如何 破解創投密碼,顛覆矽谷》作者/查克.歐麥利.葛林堡出版社/今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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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娛樂界人士來說,拿名氣、創造力(有時還有現金)來交換股權,已證明是遠比收取產品代言費賺錢來得更加明智,這等於是創造了一個可長久存續的獲取財富之源,那是1990及2000年代初的品牌延伸所不能及的。利用名氣建立服裝聯名系列或同名運動鞋確實令人佩服,但如果把名氣本身帶來的價值投資在Uber和Airbnb這些估值數百億美元的公司,則又是另一回事,特別是這類新創公司選擇不斷往後推遲首次公開發行(IPO)的時間。

「想辦法把自身變成對股價期望值有貢獻價值的人,則無限的獲利想像就掌握在你手中。我寧可每次都賭自己能夠幫助提升品牌價值,而不是將自身優勢送到企業手中。」庫奇說。

換句話說,對娛樂界明星來說,藉由投資自己中意的公司,有機會比接受每一次的產品代言費用,獲利更多。在這種協議下,明星取得那些將顛覆世界經濟的未成熟公司之股份,也等於取得致富優勢;而新創公司則利用這些知名投資者的社羣追隨者及人脈,爭取到更多新用戶和聲望。大型創投公司有大量現金可揮霍,並不在意對初期階段的新創公司投資五、六位數資金。而對新創公司創辦人來說,其他選項通常就是向較小規模的創投或天使投資人募資,但他們不會提供任何重要的人脈關係。

好萊塢和矽谷有許多相似之處,也包括許多不幸的地方。兩者都苦於缺乏多樣性,女性及少數族羣的代表性嚴重不足,特別是在高階主管層級。就像許多觀察家近幾年得知的,娛樂業界和科技業界都普遍有性騷擾和性侵的問題。然而這種趨同性讓情勢變化到一定程度,將形形色色的投資人和創業家帶進新創公司的世界-促使人口結構更嚴重地往白人男性傾斜。

在這過程中,演藝人員爭取到機會,不但能以販售作品獲利,有時更能掙得作品發行平臺的股份。「真正的故事是,在這個尷尬的轉型階段,所有藝人都以爲藝術再也不會是賺錢的方式,所以他們開始驚慌失措。」瓦拉赫說,他從搖滾歌手成爲Spotify駐站藝人,也是第一位說服卡特等人投資這家串流音樂服務公司的人,「而且他們全都在追逐科技業,因爲他們相信在那裡可充分利用自己在娛樂業建立的品牌權益賺錢。」

本書寫作資料來源是根據我與超過100位身處娛樂及科技交叉點上的人士之對話,其中包括這些年來我對庫奇、歐尼爾以及納斯等巨星天使投資人所做的採訪,或者特地爲本書而進行的訪問-很多時候是兩者皆有。

對一般讀者來說,發現已經有錢又有名的名人是如何變得更有錢、更有名,或許會感到憤怒不已,因爲接下來描述的大部分交易,一般人是根本接觸不到的。不過這些巨星天使投資人所採用的致富策略,其實頗有啓發意義。庫奇和歐希瑞的第一檔基金靠着套用特定的投資哲學,創造8.5倍的回報:尋找解決實際問題(Uber撼動欲振乏力的計程車業,乃至人們擁有汽車的想法),並投入看似令人感到乏味無趣領域(人力資源領域,而非共享飛機)的公司。庫奇是名人中罕見的例子,他通常親自上陣做調查準備工作,而不是仰賴信任的顧問(當然有時也會這樣做)。

這些巨星天使投資人的努力成果,正推動着世代財富的重分配,也使得美國社會上層階級的樣貌產生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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