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國紙鈔可買地?律師:以物易物

黃國華出售一塊4坪大持分地,代價是12萬面額的臺灣國貨幣,結果真的成交。(楊明峰攝)

「臺灣國貨幣」購得中華民國土地?獨派團體成員、臺灣建國黨主席黃國華,出售桃園市平鎮區雙連坡1塊4坪大的持分地,與劉姓買家約定以12萬元新臺幣及12萬新臺幣面額的「臺灣國貨幣」支付,雙方完成交易,預計1周內完成土地權利變更登記。

律師詹淳淇表示,在雙方同意之下,以這樣的「貨幣」買賣交易,就像是雙方約定以物易物,符合民法的《互易契約》,並不違法,若有人覺得權益受損,就可能觸犯詐欺罪。警方則認爲,臺灣國貨幣雖不被政府認可,但就像是代幣、禮券、購物券等,無法取締。

黃國華解釋,新臺幣與臺灣國貨幣「馬莎丹」的匯率約在100比96至92間,過去被視作「冥國紙鈔」,信者恆信,主要流通在臺灣國成員及其友好單位中,有的經營彩券行、茶行等,民衆可持馬莎丹進行交易,而這次購買土地,交易12萬元的大筆面額,堪稱罕見。

有民衆從黃國華手中拿到馬莎丹,直覺就像玩具鈔,甚至是燒給死人的冥幣,而其中500元面額,上頭還印有前總統陳水扁的肖像。有人曾在雙連坡的雜貨店發現,馬莎丹竟可流通購物,還有人透露,黃國華的馬莎丹,匯率看他心情而定,有時轉手就能賺好幾百元,因此有特定人士收購。

黃國華指出,印有他個人印章的馬莎丹,流通市面的面額達1、200萬新臺幣,與劉姓買家約定24萬元價購,其中一半以馬莎丹支付,目的是要他幫忙回收馬莎丹,另外則是對外宣揚「臺灣國」理念。

黃國華補充,土地已經在今年8月初過戶登記,增值稅部分用新臺幣匯率1比1登記,雖然知道遭駁回機會很大,但會嘗試以馬莎丹進行實價登錄。

劉姓買家指出,過去2年來一直以95元新臺幣,收購100元面額的馬莎丹,有時黃國華的心情好,匯率可高達1比1,一來一往下來,比定存報酬率來的高,蒐集一年多達到12萬目標,過程並不困難,交易土地後還剩下1萬餘元的馬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