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衆遭亮槍逼車!報警被要求「別PO網」氣炸 雲林警出面迴應了
記者蔡佩旻、陳韻如/雲林報導
雲林臺78線日前發生一起雙車包夾逼車,甚至還亮槍的事件,受害駕駛事後控訴,他報警後,警方不僅沒對違規車輛扣牌,甚至還要他不要上傳影片,讓他氣得直接公佈行車紀錄器影像,痛批「雲林警方無作爲」。對此,雲林縣警局今出面迴應,全案因已受理報案將立即着手進行調查,未免PO網遭散播後恐打草驚蛇,犯嫌毀滅證據,因此纔要求受害駕駛不要上傳影片。
▲男子臺78遭到兩車包夾逼車,甚至還亮槍恐嚇。(圖/翻攝自YouTube/WoWtchout - 地圖型行車影像分享平臺)
透過影片可以看見,一輛白色轎車疑似不滿被原PO超車,便立即追上前去,還切入到原PO前方,隨後開始放慢速度逼車,原PO當時原想切換車道離開,未料後方又有一輛疑似白車同夥的紅車包夾,他爲免發生危險,變維持原車道行駛。不料,白車駕駛卻未因此罷手,途中還搖下車窗亮槍恐嚇,直到原PO開下交流道後才罷休。
事發後,原PO不滿上網控訴,他在案發當下就曾報警,但警方卻只開罰最輕微的違規,「還叫我不要上傳(影片),超不爽。」原PO氣得直接就將影片公開,不少網友看完紛紛直呼太扯,「猴子因被超車感到不尊重而自尊心受創,進而逼車猴叫」、「放上網路,辦案效率纔會高」、「原來雲林警局的查案方式是叫被害人不要上傳影片,不是去問嫌犯爲什麼有槍。」
▲駕駛一度切換車道,但對方仍持續進逼,報警後卻被要求不要上傳影片,讓他當場氣炸。(圖/翻攝自YouTube/WoWtchout - 地圖型行車影像分享平臺)
對此,雲林縣警局今出面澄清,表示當時接獲民衆報案後便立即蒐集相關資料立即查處,並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在案,也於隔日即持搜索票至西螺鎮、莿桐鄉前往查緝,查獲嫌疑人2名及相關事證,全案訊後依違反恐嚇罪依法偵處。
針對要求原PO不要PO網一事,雲林縣警局坦承確有此事,但原因是因「已受理報案將立即着手進行調查,未免PO網遭散播後恐打草驚蛇,犯嫌毀滅證據。」因此纔要求原PO不要公佈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