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衆反悔想撤回藻礁連署」 莊瑞雄主張:要有後悔機制!
▲桃園大潭藻礁、中油天然氣三接棧橋。(資料照/記者屠惠剛攝)
藻礁公投連署獲得熱烈響應,但民進黨立委莊瑞雄今天表示,有許多鄉親向他反映,在瞭解關於藻礁的更多資訊後,不知道能不能「拿回連署書」,因此主張公投連署應有「後悔機制」。
莊瑞雄17日在臉書提出,健全民主制度 公投連署應有「後悔機制」,他認爲,最近全國都在關注藻礁公投議題,除了藻礁本身的討論之外,對於公投連署的過程,也應該要有更完善的設計,才能健全與深化民主。
他今天也向中選會主委提出質詢詢問,如果人民填寫連署書並繳交後覺得意向改變了,想要撤回連署書,制度上是否可行?能不能明確規定後悔機制?中選會迴應,根據《公投法》規定,只有在第一階段提案中有撤回的權利,進入第二階段連署後沒有相關規定。
莊瑞雄舉例,像是今年的美國總統大選,就有部分的州設立「後悔機制」,通訊投票完,在期限內讓人民有更改決定的機會;特別是這次藻礁公投,有許多鄉親向他反映,在瞭解更多資訊後,想法有改變,但不知道能不能「後悔」,想拿回連署書卻又不知道怎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