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要求角逐立法院長4承諾 民進黨回應:應以是否適任為考量
民衆黨不分區立委當選人今(15)日舉行記者會指出,希望要角逐立法院長的人需具體承諾提出四大承諾,要求有意角逐立法院長的人做出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強化人事同意權審查、強化立委利益迴避規範、公開透明院長經費。對此,民進黨團迴應,立法院正、副院長是否適任,應以其是否適任國會議長爲考量,而非先以各種訴求爲前提。
民衆黨團指出,希望要角逐立法院長的人,提出4項具體承諾,第一,在第一個會期、5月底前,完成《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建立「國會聽證調查制度」;第二,在第一會期修法強化「人事同意權審查」,不該像過去一樣把國會當成橡皮圖章,尤其馬上要面對NCC委員審查,主委陳耀祥任期將滿,還有司法院正副院長,能不能實現司法改革,人事同意權不可或缺。
第三,修法強化「立委利益迴避規範」,若自身家族企業有利害關係,立委就不該參與質詢、協商、法案審議和預算審查,如果不能自律,就修法加以落實;第四,立法院長應承諾定期公佈經費的使用,落實公開透明原則,不能再用敏感資訊和機密當理由。民衆黨在這次立法院正副院長選舉上,只有一個重要原則「改革比位置重要」,請兩大黨有志角逐正副院長的人,先清楚交代國會改革的藍圖,具體迴應這4項承諾,做爲民衆黨團下一步決定立法院長的考量。
針對臺灣民衆黨提出關於立法院正、副院長選舉的要求,民進黨團迴應,自戒嚴到解嚴,自萬年國會到現今國會定期改選,民主國會、國會改革本即爲民主進步黨的基因,第9屆起更進一步落實開放國會及各項議事的公開透明。
民進黨團說,立法院正、副院長是否適任,應以其是否適任國會議長爲考量,而非先以各種訴求爲前提。第11屆立法院即將組成,新民意對國會制度、國會改革修法進程之形塑,各黨團之主張都予以尊重;黨團立場亦將結合新民意,盤點過往國會改革法案,在民主憲政原則下,提出完整的國會改革配套及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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