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衆黨團呼籲嚴審特別條例 不應舉債發放6000元

民衆黨團召開記者會(民衆黨團提供)

立法院會延至19日繼續審查普發6000元,今也進行黨團協商針對國民黨團、行政院版「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草案。民衆黨團今召開記者會,呼籲嚴審特別條例草案,刪除空白授權條款,縮短預算執行時間,不以舉債支應發放,更要保障撥補勞健保基金,避免政府濫用補貼政策,造成債留子孫的苦果。

立委邱臣遠表示,政府始終說不清楚清究竟「超徵」多少稅金,財政部預估從4500億變成4950億,執政黨立委把發錢當成敗選的「止痛藥」、「特效藥」,但在野黨關心的是行政機關濫權、違反財政紀律。行政院提出的特別條例草案,有非常大的空白授權空間,令人想起過去「紓困條例第7條」的霸王條款,只要爲了防疫,指揮中心就能限制人身自由、不甩政府採購制度的亂象。

邱臣遠指出,全民共享應以「結餘數」而非超收數爲準,若7月審計部決算後發現結餘不如預期,恐變成「舉債發現金」的最糟情況。另外,新內閣改組之際,本應看守的行政院長蘇貞昌卻動作頻頻,不只搶先宣佈普發現金,形同「撒幣救官位」,呼籲蘇應該比照2018年時的「賴清德模式」不要戀棧,總預算通過後宣佈總辭。

立委張其祿表示,監察院2020年指出,臺灣特別預算編列有常態化的現象,政府恐將部分支出隱藏於前瞻計劃特別預算,形成總預算財政收支平衡的假象;審計部針對前瞻2期預算指出總績效檢討報告不完整,各種資訊揭露內容期程不一致,未揭露帶動經濟成長的具體成效,可見行政機關將特別預算常態化後,造成財政紀律不彰與迴避國會監督的問題。

張其祿指出,近幾年實徵大於預算數(超徵)與年度總決算賸餘的金額,存在不小落差,例如在110年度號稱超徵4327億元,但實際上年度總決算賸餘僅2971億元,目前111年度的審計部審定的歲計賸餘,要等到7月纔會有正式數字出來,屆時若「年度總決算賸餘大於超徵」自然是皆大歡喜,但若「年度總決算賸餘小於超徵」,特別預算恐怕只能舉債支應。他指出,不樂見舉債發現金債留子孫,應刪除預算經費來源「舉借債務支應」法源依據,斷絕政府舉債大撒幣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