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衆黨控包庇賴清德違建不實申報 監察院迴應了
民衆黨不分區立委候選人今日率衆到監察院,抗議監察院包庇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的老家不實申報。監察院迴應,未登記建物是否是違建或有無稅籍非本院職權,但對有無財產故意申報不實,一向會依法處理。(蔡雯如攝)
民衆黨不分區立委候選人今日率衆到監察院,抗議監察院包庇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的老家不實申報。對於賴財產是否申報不實,監察院迴應,未登記建物是否是違建或有無稅籍非本院職權,但對有無財產故意申報不實,一向會依法處理。
監察院表示,監察院是一個獨立行使職權的憲政機關,非選舉造勢的場所,希望各界尊重監察院職權,今日羣衆抗議遞出的檢舉函已派出代表接收,依監察院陳情程序辦理。
監察院指出,依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公職人員應申報之財產如下:不動產、船舶、汽車及航空器。二、一定金額以上之現金、存款、有價證券、珠寶、古董、字畫及其他具有相當價值之財產。三、一定金額以上之債權、債務及對各種事業之投資」,另有規定所稱不動產,指具所有權狀或稅籍資料土地及建物。
另外,法務部發布的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表填表說明也指出,「不動產」指具所有權狀或稅籍資料之土地及建物,有稅籍資料的未登記建物於申報時應填寫其門牌號碼或稅籍號碼。
監察院表示,未登記建物是否爲違建或有無稅籍並非監察院職權,應由相關主管機關處理,但對財產申報有無故意申報不實的檢舉案件,監察院一向會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