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衆黨反對NCC萬年委員條款 白委嗆:沒這種規定

民衆黨立委黃國昌(右二)16日舉行黨團晨會後記者會。(姚志平攝)

立院院會今(16)日將討論NCC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但NCC新委員名單尚未審查,綠營質疑恐影響電信產業,打詐成效也打折扣。民衆黨立委黃國昌表明,憲政機關沒有一個是規定任期到了,新的人沒出來,舊的人繼續幹下去,所以民衆黨不會同意萬年委員條款繼續延續下去。

國民黨團提案,刪除現行第4條第5項條文,即爲委員任期屆滿未能依前項規定提任時,原任委員之任期得延至新任委員就職前一日止,不受第一項任期之限制。

黃國昌表示,針對NCC委員提名,民進黨一直強調,是行政一體的問題、是責任政治問題,所以民衆黨團再三跟卓榮泰院長確認,到底要不要幫陳建仁前院長所提的4個NCC委員背書?卓在第一次質詢時說他還沒時間瞭解,等到他上週總質詢再度問,卓才說願意對這4個人接受繼續審查,因此NCC委員的審查也順利付委。

黃國昌說,民衆黨立場本來就針對NCC委員要求的是實質審查,立場從沒改變過,至於NCC組織法萬年委員條款,那是十幾年前透過黨團協商,在完全沒立法理由的情況之下所產出,現在中華民國各個重要組織裡,哪些組織是任期到了,新委員還沒產生舊的就繼續延任下去?只有NCC和後來抄NCC組織法的公平交易委員會,其他所有再重要的憲政機關職位,都不會有那種規定。

黃國昌說,最近不管考試院院長、副院長,司法院院長、副院長和大法官也開始進行審薦作業,憲政機關沒有一個是規定任期到了,新的人沒出來,舊的人繼續幹下去。爲什麼只有NCC這麼特別?所以民衆黨從委員會討論一直到今天爲止,不會同意萬年委員條款繼續延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