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衆黨駁木可公關金流疑雲 黃𬀩瀚提1點質疑:怪怪的?

▲黃𬀩瀚指柯文哲總部與販售競選小物的公司「木可公司」之間的金流關係怪怪的。(圖/記者周宸亙攝,下同)

實習記者歐承翰/臺北報導

日前政治評論員吳靜怡在臉書發文,揭露民衆黨主席柯文哲將去年總統大選募款經費,轉入木可公關行銷有限公司的金流手法,民衆黨則迴應,柯在競選期間的款項一切合法透明,可供民衆檢視。對此,資深媒體人黃𬀩瀚今(8日)質疑,「木可怪怪的」,柯身爲候選人,應是木可公關公司給權利金纔對,怎麼會反過來,是柯總部給「木可公司」1300萬的授權金?

「木可,怪怪的?」黃𬀩瀚說,柯文哲被吳靜怡踢爆,跟「木可公關公司」往來金流「異常」。民衆黨對此迴應,柯在競選期間,每一筆款項,不論收入、支出都清清楚楚,如實申報,不僅依法申報監察院,網路也都可查詢,毫無模糊的空間,可供大衆檢視。在競選期間,總部委託給「木可公司」製作、管理、販售競選小物,一切都合法,像是前總統蔡英文在競選期間所成立的「小英商號」也是如此。

黃𬀩瀚提到,政治人物常在選舉期間,委託另外一家公司販售小物,吸人氣、引潮流,不只柯文哲、蔡英文這麼做,20多年前的扁帽工廠,也曾蔚爲風潮。但問題是,柯文哲身爲候選人,「木可公關公司」製作代表柯文哲的「KP小物」販賣,照理說應該是製作者、販賣者,向商品形象代言人買授權,給權利金纔對,怎麼會反過來,是柯總部給「木可公司」授權金,還前後給了4筆,加起來共1300萬?

黃𬀩瀚舉例說明,Nike賣Jordan鞋大賺,是Nike給Jordan「代言費」纔對,怎麼會是Jordan給Nike「授權金」呢?他直言,這部分他看不懂,也不是這個領域的專家,就靜待民衆黨對外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