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衆黨4人轉被告?用折扣碼發送小物 陳宥丞:這不叫「抽成」

▲民衆黨臺北市議員陳宥丞。(圖/記者袁茵攝)

記者袁茵/臺北報導

臺北地檢署偵辦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政治獻金案,「戰狼小姐姐」立院民衆黨團主任陳智菡與民衆黨副秘書長許甫,以及「學姐」民衆黨臺北市議員黃瀞瑩、民衆黨新聞部主任吳怡萱於17日以證人身份被約談,但18日傳出4人恐因涉違反《政治獻金法》轉列被告偵辦。民衆黨臺北市議員陳宥丞18日迴應,自己不支持這叫「抽成」概念,且此新聞較像帶風向。

臺北市議會民衆黨團18日上午舉辦「居住正義講座,什麼是社宅輪候制?」座談會,黃瀞瑩未到場,僅有黨團總召張志豪、黨團幹事長林珍羽、議員陳宥丞到場。

針對調查局發現民衆黨用「網紅帶貨」銷售手法,藉由黨內高知名度人物吸引選民捐贈政治獻金,再用「折扣碼」發KP競選小物,進而從中抽傭分潤等,陳宥丞表示,昨天檢調的部分屬於偵查不公開原則,所以他沒辦法代替任何人回覆,且此新聞比較像是帶風向做法,「我不予置評,沒有迴應。」

至於當初幫忙販售木可小物時,有沒有給「折扣碼」?陳宥丞提及,政治獻金歸政治獻金,募款小物歸募款小物,媒體刻意帶風向,想把這些所有金流、過程混爲一談,「我們能夠理解,但沒辦法接受,因爲一碼歸一碼。」但畢竟遵守偵查不公開原則,自己還是沒辦法在此案裡多做解釋。

陳宥丞強調,但過去所有跟柯文哲站在一起打仗的夥伴,目前都接受了檢調的調查,「我覺得大家就勇敢面對,進到檢調就把話說清楚,相信司法最後會還給大家一個公道跟公正;我還是很反對配合特定媒體帶風向做迴應跟操作,對於認真負責的人、努力付出的人來說,是相對不公平。」

媒體追問,會不會擔心接下來被約談?陳宥丞說,「就是配合啊!如果有,就都配合。」

最後,被問到競選小物是可以抽成的合作案嗎?陳宥丞迴應,「這部分可能不叫抽成吧!還是要回到當時木可怎樣定義跟支配相關費用。相信對基層黨公職或我們而言,都只是完成我們選舉時間的任務,並沒有所謂要抽成的概念。」每個人付出的時間、交通勞務,甚至上節目辯護中的成本,絕對高於外界帶的風向,自己個人很反對,也不支持這叫抽成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