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別跑錯地方! 臺南安平區公所、警局第4分局一起辦公了

臺南市警察局第4分局與安平區公所共用辦公大樓1樓空間。圖/安平區公所提供

臺南市警察局第4分局因辦公空間不足,經市府局處協調後,即日起與一旁的安平區公所共用辦公大樓1樓空間,公所的行政課收發改移到1樓北側大廳,1樓南側則提供4分局使用。

市警局第4分局長王子雄指出,爲了解決分局空間不足的問題,他去年1月上任以來就爭取擴大辦公空間,希望提供同仁優質的辦公環境,獲得市長黃偉哲、民政局長姜淋煌及區長蕭泰華的支持,將區公所1樓南側空間提供給分局使用,辦公大樓空間共用後,分局和區公所也共用大門出入口,象徵機關和諧,一起爲市民提供服務。

安平區長蕭泰華表示,區公所與第4分局共同使用辦公大樓1樓,行政課收發移至1樓北側大廳,人文課移至4樓,可提供友善的洽公場所,提升爲民服務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