藐視國會生效後卓揆明首立院備詢 政院:相關應對有討論

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中)今主持院會後記者會。記者黃婉婷/攝影。

國會改革法案增訂藐視國會罪,週三起上路,行政院今天決議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由於行政院長卓榮泰週五將赴立法院備詢,外界關注政院如何因應新法。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說,行政院內部都有謹慎思考與討論,還是要看立法院的後續作爲與質詢內容,以及要資料的過程中如何處置。

在野立委聯手三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增訂「刑法」藐視國會罪,引發執政黨不滿,總統府、行政院、監察院、民進黨立院黨團都將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但賴清德總統仍在週一公佈施行上述兩法。

根據刑法規定,公務員於立法院聽證或受質詢時,若虛僞陳述者,最重可判刑1年徒刑、拘役或20萬元以下罰金。由於卓榮泰將於週五赴立法院備詢,外界關注政院如何因應,不被認定爲「藐視國會」。

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於院會後記者會上表示,此法已於週三生效,此後部會首長到立法院備詢時都是適用新法,針對如何應對,他說,行政院內部都有謹慎思考與討論,要看立法院的後續作爲跟質詢內容,以及立委在要資料的過程中是如何處置。

媒體追問,暫時處分只有半年期限,若大法官未在時間內做出判決,是否會二度聲請暫時處分。陳世凱續指,現在行政院專心聲請暫時處分,希望得到憲法法庭的正面迴應,至於後續應處,目前還沒有做討論。

針對行政院釋憲規畫,陳世凱說,今天下午2時30分會由法規會主委沈淑妃及委任律師李荃和前往司法院的憲法法庭遞交釋憲聲請書及暫時處分聲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