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非都土地17.3萬公頃使用功能分區調整 明年4月公告
苗栗縣卓蘭、大湖兩鄉鎮土地所有權人憂心國土計劃將鯉魚潭水庫集水區規畫爲第一類國土保育區,衝擊並影響農民權益,去年籌組自救會表達心聲。聯合報資料照片
國土計劃功能分區圖將於明年4月底公告實施,苗栗縣非都市土地17.3萬公頃使用分區已調整爲適當國土功能分區,將影響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縣府提醒鄉親可至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建置的「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公開展覽查詢系統」以地段地號查詢。
縣府工商發展處強調目前系統呈現內容爲草案階段,並非最終結果,後續由中央統一公告才定案,查詢結果供參考,但不能做爲任何形式的主張或依據。
工商發展處指出,國土計劃法2016月5月1日施行,將現行區域計劃制度分3階段轉換爲國土計劃制度,第一階段由內政部於2018年4月30日公告實施「全國國土計劃」,第二階段由縣府在2021年4月30日公告實施「苗栗縣國土計劃」,第三階段縣府預計明年4月30日前公告「苗栗縣國土功能分區圖」,後續由內政部統一全國公佈實施,原有區域計劃法不再適用,屆時將全面實施國土計劃制度。
縣府指出,苗栗縣已完成全縣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繪製作業,並完成18鄉鎮市公開展覽及公聽會,另加開8場說明會,目前持續辦理縣內國土計劃審議會審議相關法定程序,明年4月30日纔會定案;辦理公聽會期間,鄉親最擔心被畫設爲國土保育地區第1類會不會被限制使用、土地還可以買賣或租賃、會不會徵收爲國有等問題。
工商發展處表示,現行區域計劃制度轉軌至未來國土計劃制度,內政部已有相關政策說明,國土功能分區上路後,將保障民衆既有合法權利,以降低制度轉換衝擊,未來不論畫設爲何種國土功能分區,既有合法建築物、設施仍可繼續使用,原區域計劃編定各種建築用地,未來還是可申請建築,土地使用強度包括建蔽率、容積率不變。
且私有土地產權仍維持私有,可買賣及租賃,國土功能分區畫設與土地徵收無關,不會收歸國有。另依國土計劃法相關規定,國土功能分區未來仍可透過國土計劃每5年辦理通盤檢討、鄉村區整體規畫及都市計劃發展需求,配合城鄉發展實際需求調整國土功能分區,並非不能再調整,請鄉親理解。
國土計劃功能分區圖將於明年4月底公告實施,苗栗縣非都市土地17.3萬公頃使用分區已調整爲適當國土功能分區,將影響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聯合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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