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雙重課稅省7.9% 產業盼下步FTA

工總表示,可達到避免雙重課稅效果,不管美國修正國內法,或者採租稅協定與臺灣洽籤,都能夠接受。但工總更期待的是可以進一步談自由貿易協定。圖爲工商協進會與臺北市美國商會雙方共同呼籲臺美洽籤BTA的畫面。(本報資料照片)

美國參議院財政委員會全票通過美臺避免雙重課稅法案。工總表示,如果可以達到避免雙重課稅效果,不管美國已修正國內法,或者採行租稅協定與臺灣洽籤,都能夠接受。但工總更期待可以進一步談自由貿易協定,不論是BTA或者是FTA。

會計師預期,最快明年避免雙重課稅可以生效,不過明年是美國總統大選年,如果總統非拜登當選,而是有其他人接任的話,恐怕會有變數。進一步而言,如果避免雙重課稅生效,最先受惠的企業是已經在美國賺了錢,但尚未匯回者,像是筆電、冷氣機等業者,至於半導體業者如臺積電,還只是蓋廠房的階段,尚未獲利,長遠纔會受惠。

假如明年避免雙重課稅生效,企業在美國實質稅率將從原來44.7%降到36.8%,舉例賺100元,扣除21%美國營所稅後剩下79元,在美國扣繳率降至15%或10%,低於臺灣營所稅20%,回臺只要補上差額即可,省7.9元的稅。

會計師表示,避免雙重課稅,目前美國還是雙軌並行,一方面討論洽籤租稅協定;另一方面則是透過走國內法的方式,而美國參院召開會議,討論過「臺美快速雙重稅收減免法」,就是走國內法的方式有進展。

至於採用洽籤「租稅協定」或者「國內法」哪個更有保障?會計師表示,在法規保障上基本上沒有太大差異,只是走國內法的話,就是基於臺灣國際地位特殊、避免國際干擾,採行迂迴方式,臺灣民衆心理恐怕會「怪怪的」而已。

工總表示,現在是區域經濟、貿易趨勢,企業更希望可以有外溢效果,能夠擴及到與美國洽談自由貿易協定,或者是其他國家的自由貿易協定,雙方可以討論涉及到關稅、更能夠降低貿易障礙。

財政部官員表示,自從美國財長葉倫提出雙重課稅問題後,臺美雙方就有幾次技術性對話。

外界關心,如果雙重課稅美國修正國內法的話,臺灣是否也要「同等」修正國內法?

官員表示,臺灣仍可以與美國透過交換文書的方式視同「租稅協定」,由《稅捐稽徵法》第5條授權,財政部可以本互惠原則,與外國政府商訂互免稅捐,於報經行政院覈准後,以外交換文方式行之,也就是可不經過「修法」的程序生效,避免解決雙重課稅問題曠日廢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