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6旬翁帶團竟把女成員搞上牀 衣衫不整被抓:她來借廁所

記者陳雕文/新北報導

諜對諜基隆市一名張姓導遊於2015年帶團出遊,晚上竟成功誘使參加導遊培訓余姓成員房間,還以爲神不知鬼不覺,仍被張姓導遊的太太抓包,可是證據不足,偷情男女獲判無罪,但須賠償張妻50萬元,全案可上訴。

老翁導遊帶女成員上牀激戰,被老婆抓包。(示意圖/記者陳雕文翻攝)

張妻指控,63歲張翁原爲導遊,2015年2月帶團,晚上下榻新北市三重區一家旅館,與餘女開房間翻雲覆雨,她則帶着警察跟徵信社人員進房抓姦,只見兩人衣衫不整,氣喘吁吁躺在牀上,看來剛結束一場激戰。張妻大翻白眼並酸「怎麼樣?你們爽嗎,這麼快就結束的嗎?」事後控告張、餘通姦

張翁解釋,帶團當天,旅行社的疏忽,沒有幫他準備房間,纔會另找其他旅社投宿,但要等到晚上11點才能入住,無聊的他,想起小他22歲的國籍妻子,自從嫁來臺灣並取得國籍後,就對他不理不睬,一時間難過到想找人談談,所以約了接受導遊訓的餘女外出逛街,直到11點後入住。

張翁說,兩人逛完街都累癱,所以他才邀約餘女進房泡茶,喝完茶,餘就借了廁所,後來他打算洗個澡再陪餘下樓搭計程車,殊不知被一羣人闖入房內法院認爲,由於缺乏性交的直接證據,通姦部分判無罪。張妻不服,另提民事求償100萬元。

法院根據張妻提供的證據(影片),顯示兩人共處一室又衣衫不整,確實侵犯配偶權。餘女辯稱不知張翁結婚,張妻持續打臉,拿出兩人(張、餘)的對話截圖,證明餘女確實知情已婚,法官因此判張翁與餘女需連帶賠償張妻50萬元,可上訴。張翁感嘆說,妻子2013年就離家,就算回來也只是要討錢,如果妻子願意照顧他,他何必還要找別人。

▼新北地方法院外觀(圖/記者陳雕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