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上訴理由 馬英九撇政治考量:法務部槍決鄭捷很合法

馬英九認爲,死刑還是目前的法律之一,法務部依法執行一切合法。(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鄭捷犯下震驚社會北捷殺人案,4月22日被判4個死刑定讞,18天后即槍決伏法,引發外界質疑馬政府在即將卸任之際,倉促執行槍決,是否有政治考量總統馬英九晚間受訪時強調,法務部的決定一切合法,且此案沒有任何上訴理由,「就應該執行」。

馬英九11日晚間接受UDN TV《全球瞭望》節目專訪時談到,目前我國死刑定讞有42人,沒有所謂的先後順序,誰先或誰後都沒有特別意義,只要三審定讞就可以執行,但之所以會突然執行槍決鄭捷,是因爲鄭捷犯下的案件是重大殺人案,影響社會秩序、帶來民衆恐慌,且自從對鄭捷判死刑後,也高度引起社會大衆關心,因此,法務部才決定執行槍決。

「法務部決定這樣做,一切都是合法」,馬英九認爲,該執行就應依法執行,不能等很久,絕對沒有什麼政治考慮,政治考慮是指偏離法律、滿足某種政治利益,「我完全沒有什麼政治考慮」,目前42名死刑定讞犯都該執行,但因爲要審慎執行,所以速度上會比較慢,「如果三審定讞找不到再審和上訴理由,當然都應該執行」。

馬英九也認爲,現行執行死刑已經算是非常審慎,過去他任法務部長時,3年3個月任內執行50多位死刑,平均算下來1年就有17、18件,相較於現在1年5、6位,算是謹慎很多,「這樣是對的,不廢死刑、審慎使用」,且這是目前法律的規定,法務部就該依法去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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