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15%兒童因過馬路而受傷 靖娟呼籲全民守護孩童

兒童交通安全需要全民守護(摘自靖娟文教基金會影片)

今(4)日是兒童節,根據交通部統計,近年來每年都有近萬名12歲以下兒童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而受傷甚至死亡。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表示,兒童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有15%是因爲身爲行人「過馬路」而受傷,呼籲全民都「雞婆」一點,一起守護孩童交通安全。

根據交通部道安諮詢查詢網,過去5年每年都有近萬名12歲以下兒童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其中民國106年受傷8434人、死亡30人;107年受傷9200人、死亡19人;108年受傷9815人、死亡29人;109年受傷9975人、死亡24人;110年受傷8679人、死亡25人。

靖娟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表示,臺灣道路交通事故死傷嚴重,近3年12歲以下兒童有2萬8519人因交通事故傷亡,其中有4338名兒童是身爲「行人」遇到交通事故,約佔15%。據靖娟統計,9成學童是由家長接送上下學,爲了保護這些兒童遠離危險,靖娟基金會積極投入交通安全教育,希望透過教育的力量,協助他們平安長大。

林月琴說,事故傷害是造成孩子死亡的第一位,其中以交通傷害爲最高。國小國中孩子汽機車接送死傷特別高,高中是機車;單純從行人來看,小學生最高,臺北市孩子交通事故有6成是因爲穿越道路,其中又有7成是因爲奔跑。所以家長儘量不要在學校對面接送孩子,除非有導護志工,接孩子時也不要高喊孩子名字,因爲他們下意識就會衝過來。

林月琴說,學齡前後有不同教法,日本是教6歲以下孩子牽手過馬路,等紅綠燈時退後3步,過馬路時把手舉起來專心走;小學三年級以上可以教孩子如何辨別路口車輛動向。

林月琴表示,兒童獨立行走經驗較少,對空間、距離、車輛速度的判斷力不足,可能有突然衝出路口等危險行爲,呼籲全民共同參與「防範視野死角,兒童安全五動訣」,熟知「集、轉、探、避、揮」5個步驟:路口全集中、左右轉確認、探頭保平安、死角要避開、揮手助看見,一起保護孩童。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9條規定,父母或監護人不得疏縱未滿14歲之人,擅自穿越車道,或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戲或坐、臥、蹲、立,阻礙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