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檢方請求法院 駁回對孟晚舟指控

美國檢方當地時間1日正式請求法院駁回對孟晚舟(見圖)的「銀行欺詐」等罪名指控。(中新社資料照片)

據觀察者網報導,美國檢方當地時間1日正式請求法院駁回對孟晚舟的「銀行欺詐」等罪名指控。報導形容,這意味着中美關係「特別緊張的階段」已經畫上句號。去年9月,在各方持續1000多天的斡旋下,孟晚舟與美國司法部達成緩起訴協議(DPA)後順利返回中國。根據該協議條款,她不會被美國進一步起訴,美方的指控也在12月1日撤銷。

報導稱,美國紐約布魯克林地區聯邦檢察官波科爾尼於1日向紐約東區法院法官唐納利致信稱,在沒有任何訊息表明孟晚舟違反DPA的情況下,「謹提請(法院)駁回針對被告孟晚舟的第三次替代起訴(third superseding indictment)」。

回顧這起事件,孟晚舟2018年12月1日途徑加拿大溫哥華機場轉機時,被加拿大政府以「應美方要求」爲由拘留,相關消息直至12月5日才被正式發佈。在各方斡旋下,當年12月11日,加拿大法院准許孟晚舟獲得保釋,但還是必須帶上電子腳鐐,被「軟禁」在溫哥華。

2019年1月28日,美國司法部正式控告華爲和孟晚舟。時任美國國土安全部部長尼爾森聲稱,孟晚舟參與一項「危害美國安全的欺詐性財務計劃」。時任美國商務部部長的羅斯則稱中國公司多年來「破壞美國對伊朗的制裁」,「利用美國金融系統爲非法活動提供便利」。中美緊張關係因孟晚舟案急劇升高。

經多方折衝,2021年9月24日,美國司法部與孟晚舟達成緩起訴協議,並且通知加拿大撤回引渡要求,加方隨即無條件釋放孟晚舟。孟晚舟隨即搭上中國政府準備的專機,於9月25日22時14分抵達深圳寶安國際機場。

孟晚舟律師之一泰勒當日發表聲明稱,「我很高興孟晚舟女士與美國司法部達成了緩起訴協議。根據該協議條款,她不會被美國進一步起訴,加拿大的引渡程序將會終止。孟女士沒有認罪,我們十分期待14個月後對她的指控完全撤銷。」

對此,上海匯業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楊傑分析,DPA是美加司法體系中一種特別的和解模式。通常而言,被指控人在簽訂DPA時必須接受一定的懲罰(通常是財務處罰),換取檢察機關對被告的起訴暫停。在起訴暫停期間,被告需要遵守相關協議且不能有新的犯罪嫌疑,同時被告的人身自由不受到任何限制。當暫停期滿,檢察機關對被告的起訴自動取消,「這種協議對於被告來說,最大的好處就是不需要『認罪』,也沒有任何犯罪紀錄。」

復旦大學國際政治系教授沈逸認爲,這分DPA更像是美方給自己的一個「臺階」,因爲孟晚舟接受的協議內容中並沒有利好於美方的內容,「本質上就是美方的一次重大讓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