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法官裁定幣安創始人趙長鵬在判決前必須留在美國

當地時間12月7日,美國西雅圖地區法院法官Richard Jones裁定,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創始人趙長鵬在法庭宣判前不得返回在阿聯酋的住所。這項裁決推翻了一位美國地方法官早些時候允許趙長鵬返回阿聯酋的決定。在與美國司法部達成的協議中,趙長鵬承認未執行反洗錢政策,作爲認罪協議的一部分,趙長鵬辭去幣安首席執行官一職,理論上他面臨最高10年的監禁,但實際上預計不會超過18個月。趙長鵬還同意支付5000萬美元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