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帶孫子,就不能和兒子同住”老人要求同住遭拒,發出靈魂質問

社會學家霍曼斯在他的「社會交換理論」中曾說:“任何人際關係,其本質上就是交換關係”。更明確地指出了“只有這種人與人之間精神和物質的交換過程,達到互惠平衡時,人際關係才能和諧。”

這裡面的人際關係,既包括普通人之間、朋友之間,也包含了親人之間。很多人能接受除了親情之外所有情感關係的本質其實也是“交換關係”,但接受不了親人之間,也是如此。

但事實上,親情也是如此,親情既然屬於情感關係,自然也存在着“交換關係”。只是有着天然的血緣親情,溫情之下,少了些許擺上桌面上的“討價還價”而已。

我們都知道情感關係是相互的,這個相互作用,就是交換。你有付出,纔有可能換來回報,你若不想付出,或者只想付出一點,就換來較大的回報,那很大可能會收穫失望。

父母和子女之間的關係,父母和兒媳婦之間的關係,本質上也是如此。

彼此之間的相處,本質上就是一個相互交換精神和物質的過程。雙方相互付出,彼此收穫回報,當兩者達到大致平衡時,彼此之間的關係才能和諧。雖然殘忍,卻是事實。一旦這種平衡被破壞,那彼此之間的關係,就基本不會和諧。

01.兒子結婚成家,任務完成

王鳳蓮的一生,在退休之前,應該都算不上享福。小時候因爲爸媽重男輕女,沒有什麼值得回憶的童年生活。別人家的孩子還在父母跟前撒嬌,她已經開始賺錢貼補家用了。

後來的婚姻,也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彩禮自來也用來貼補孃家了。萬幸,這個不是自由戀愛的老公對她很好。所以婚後的日子,雖然清貧,倒也還算溫馨。

婚後,王鳳蓮生育了兩個兒子。家中清貧,又沒有公婆幫襯,王鳳蓮只好揹着孩子下地幹活,同時打了好幾份工。爲了拉扯兩個兒子長大,王鳳蓮兩口子吃了不少苦頭。

她不止一次羨慕有些同齡人的愜意生活,她覺得自己現在的生活太累了。不過她又安慰自己,只要養大兒子就好了,等到兒子結婚成家,自己兩口子就能享清福了。

就這樣,王鳳蓮兩口子,把兩個兒子都供到大學畢業。各自結婚時,在城裡買婚房,兩人也拿出了所有的積蓄,給予幫助。而這個時候,兩口子也臨近退休,王鳳蓮覺得自己兩口子作爲父母,也算是完成任務了。

02.現在我有錢又有時間,該享清福了

王鳳蓮老公的退休金不算低,兩口子一起退休之後,不僅時間多了起來,手頭也寬裕了。剛好那段時間,老年人的旅遊很熱門,她也動了心思。

兩人報了很多旅遊團,吃好喝好玩好的日子,兩人好不愜意。但與此同時,兩個兒子的生活都遇上了難處,一個是生了孩子沒人帶,一個是流產了,身體不好需要人照顧。

大兒子來找母親,大兒媳婦也跟着一起請求幫忙。希望王鳳蓮能來城裡幫忙帶幾年孩子,家裡開銷大,又要還房貸,兩口子都能去上班,壓力能小一點。

但王鳳蓮表示父母當初帶着兩個兒子,都能賺錢養家,現在怎麼帶一個孩子也帶不好呢?再說了,自己辛苦了這麼多年,不願意再操勞了。

後來小兒媳懷孕,之前的流產造成了影響,身體狀況不太好,小兒子跑來請求媽媽幫忙照顧妻子。王鳳蓮同樣拒絕了,她說:“我沒給大兒媳帶孩子,現在怎麼好去你家給你照顧老婆?我要一碗水端平。”

身邊同齡人接二連三去幫兒子女兒帶孩子,出錢又出力。有人勸她說:“你現在還有能力,兒子兒媳日子難,你能幫一把就幫一把,這樣以後的晚年生活才能兒孫承歡膝下。”

王鳳蓮不置可否,她說:“我有退休金,辛苦養大了兩個兒子,難道以後兒子不給我養老?”不管別人怎麼勸說親情之間,不是一報還一報這麼簡單。父母和子女之間,能力範圍之內,不管什麼時候,有難處就應該幫一把。

王鳳蓮都聽不進去,她認爲自己辛苦了這麼多年,現在就應該享福了。她認爲把兒子養大,結婚成家,就算完成任務了。

王鳳蓮不是沒有感覺到,自從自己拒絕幫忙帶孩子,兩個兒子對自己也不親了。過年回來一趟,完成任務一樣丟下幾千元。從不在家過夜,也不帶兒媳婦和孩子回來,更不要她給孩子的壓歲錢。

但她還是認爲自己沒有錯,是兒子太計較了。

03.想要和兒子同住,遭到拒絕

王鳳蓮的愜意生活,在老公去世之後消失了。首先她的退休金不高,只能勉強過日子。其次還是年齡上去了,不僅身體開始不好,而且特別容易感到孤獨。

農村的房子,大多數都有院子,以前老公還在世的時候,王鳳蓮不覺得孤獨。現在就剩下她一個人,感覺很孤獨。後來她看到隔壁有人帶着孫女回來短住幾天,想到了兒子。

她先後跟兩個兒子都說了自己這個想法,說:“媽媽老了,覺得人多熱鬧,想和你們一起住。可以幫忙帶孩子,做家務。”但兩個兒子都拒絕了王鳳蓮,說現在不需要她帶孩子了。

王鳳蓮震驚了,自己的主要意思是自己歲數大了,想和兒子一起住,彼此有個照應。自己辛苦養大的兒子,付出這麼多,兒子現在怎麼能說出這樣的話呢?

04.當初袖手旁觀,現在就不要享受果實

不僅兒子不太願意,兩個兒媳的反應就更大了。大兒媳直接就和大兒子說:“當初我這麼求你媽媽,但凡她願意幫我一把。至於你一個人上班養家還房貸,日子苦哈哈?現在我孃家爸媽拉了我們一把,我們的日子好起來了,你媽媽卻要過來享福。我和你說不可能,你要是同意,咱倆就離婚。”

小兒媳也很乾脆,說:“當初我們遇上難處,我需要人照顧,婆婆不出錢也不出力,還說我矯情。後來是我孃家媽媽過來幫我帶孩子,這一幫就是十年,又出錢又出力。現在就因爲婆婆要過來,我就讓我媽媽搬走,這話誰能說出口。”

王鳳蓮徹底傻眼了,她不明白,自己辛苦了大半輩子,養大了兒子。兩個兒子婚房的首付,還有自己的積蓄呢?怎麼就因爲不帶孫子,在晚年出去旅遊,就成了自私自利的老人了呢?

難道做人一輩子,活多久,就要爲子女付出多久嗎?退休後爲自己活了幾年,就能完全抹殺之前的恩情了嗎?王鳳蓮的疑惑沒有得到解答,但不管她怎麼說,親戚怎麼溝通,兩個兒子就是說媽媽不關心他們。

表示接王鳳蓮同住不現實,如果王鳳蓮一定要來城裡,那就租房子,兩兄弟一起承擔房租;要麼就住在老家,每月生活費會按時打給王鳳蓮。當然了,王鳳蓮怕孤單想去養老院,也可以。總之除了同住,別的都行。

05.老人一定要幫子女帶孩子嗎?

老人是不是一定要幫子女帶孩子,其實沒有什麼標準答案。按照權利和義務來說,誰生的孩子誰帶,話雖殘酷,卻是道理。但人與人之間,畢竟也是存在感情的,尤其是有着血緣關係的親情之間。

但就如本文開頭所說,人與人之間的交往,本質就是交換關係,而且這種交換關係是需要達到平衡的。並不是完成任務,我在什麼階段付出了,那麼就肯定要在另一個階段得到回報。

文中的王鳳蓮,雖然養育兒子辛苦,爲兒子也付出了很多。但她在尚有能力的時候,不願意幫助遇上難處的兒子一家。那兒子在她年老時,同樣給予義務上的照顧,作爲當初養育之恩的回報,而不願意同住一個屋檐下,似乎也合情合理。

“十年看婆,十年看媳”,其實也不僅僅適用於婆婆和兒媳之間,裡頭的道理,其實同樣也是人與人之間相處的本質關係。

你們覺得,老人一定要給子女帶孩子嗎?你們要是文中的兒媳婦,又會做出什麼樣的決定呢?

--END--

圖片來源於網絡,侵權必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