鰻苗季報到! 中市府助漁民取得作業許可
鰻魚苗季節到,臺中市政府宣導漁民須合法捕撈。(臺中市政府提供)
每年11月起至翌年2月止,農委會漁業署開放臺灣沿岸3海浬範圍內撈捕鰻魚苗,臺中市海線地區如大安及大甲等河海交匯地海域,每年入冬時節,便是當地漁民捕撈鰻苗主要場地。臺中區漁會強調,市府今年特舉辦3場會勘說明會,協助漁民取得作業許可,讓漁民安心合法捕撈。
水利局指出,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爲保育日漸枯竭的鰻魚,採取「抓鰻苗、放成鰻」措施,除花蓮縣、臺東縣,其餘縣市每年3月到10月止,禁止在岸邊3海浬海域、潮間帶及河口捕撈鰻苗,違者將依《漁業法》規定,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水利局今年特地舉辦3場會勘說明會。(臺中市政府提供)
大安區五甲港、溫寮港、北汕溪、龜殼裡及大甲區船頭二號海堤、西岐海堤、西勢海堤、雙寮海堤等河海交匯地海域,每年入冬之際,便是大安、大甲區漁民主要捕撈鰻苗的場地;漁民於海堤區域內捕撈鰻魚苗,需整地開挖導水路施設網架引鰻魚苗流入,爲保護既有海堤防洪功能,漁民須依海堤管理辦法提出申請。
水利局表示,因捕撈作業涉及衆多單位權管,申請作業繁瑣,該局分別於溫寮漁港大安區漁會、松柏漁港大甲區漁會及清水大排出海口處(高美溼地景觀橋)舉行3場大型會勘說明會,邀集地方民代、海巡署、第三河川局、臺中市海岸資源漁業發展所、臺中區漁會等,宣導漁民撈捕作業應注意事項及相關法令,協助民衆取得作業許可。
水利局提醒,市府持續受理捕撈鰻魚苗海堤範圍整地申請,若有相關問題可電洽水利局水利管理科洽詢;另冬季海域及天候狀態較不穩定,捕撈鰻魚苗須在低溫、暗夜下進行,提醒漁民除應遵守相關岸際或水域活動安全規定及作業秩序外,應穿着救生裝備並注意天候海象,確保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