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畫家夫妻「親愛兒小雞雞」畫成漫畫PO網 判決結果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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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漫畫家夫妻用嘴脣碰觸10月大嬰兒的生殖器被控加重強制猥褻罪,緩刑3年。(資料照)
從事漫畫工作的夫妻,2021年5月間,竟然爲了好玩、有趣,夫妻以猜拳決定順序,輪流以緊閉嘴脣碰觸未滿週歲的兒子生殖器,並製成漫畫上傳臉書,士林地院審結,加重強制猥褻罪、製造兒童性交電子訊號罪,但考量夫妻還需撫養小孩,且已完成親職教育課程,判決女漫畫家有期徒刑2年、先生1年7月,均緩刑3年,全案確定。
女漫畫家因自覺有趣,將猥褻的畫面製成漫畫上傳臉書,事發後在餐飲業打工,月入1至2萬,而先生則是碩士畢業,擔任助理研究員工作,兩人均超過40歲。判決指出,夫妻受過良好教育且有性經驗的成年人。卻未尊重而兒子的身體自主權,而犯下強制猥褻罪,儘管辯護人稱,10月大兒子並沒有嫌惡、恐懼並非違反意願,但法院認爲,未滿7歲孩童無表達意思能力,不可能與他人合意猥褻,駁回律師說法。
夫妻強調,兩人與男嬰只是在開玩笑,而且只有碰觸男嬰性器官,並未口交,女漫畫家則說,繪製成漫畫上傳網路,單純是分享育兒經,有如日本漫畫蠟筆小新,並提出類似的照片、影片截圖爲證。
法官考量,夫妻兩人案發後5個月完成親職教育12小時,自行到親職教育輔導中心等學校接受親職教育,捐款給兒童福利團體,合議庭認爲兩人有悔悟之心,考量父母若入監服刑,2名小孩將頓失所依,客觀上足以引起一般同情,依法予以減刑,女漫畫家,犯下的加重強制猥褻、製造兒童爲猥褻行爲電子訊號罪,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