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中古車自撞詐保千萬 11嫌遭訴

開車自撞詐領保險金,雲林地檢署起訴「假車禍真詐保」集團11人。(雲林地檢署提供/張朝欣雲林傳真)

開車自撞也能賺錢?雲林檢警日前偵破一起「假車禍、真詐保」案,發現詐欺集團主嫌黃男等人以低價買入二手進口車後再投保,隨後開車自撞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藉以賺取車價與理賠金差價;檢警查出黃嫌等人3年內共撞毀8輛汽車,詐領保險金額總計達1000萬元,雲林地檢署已依加重詐欺得利罪起訴黃嫌11人。

雲林地檢署1日表示,檢察官日前接獲情資,有民衆疑似以假車禍方式詐領保險金,因此指揮雲林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局擴大偵辦,循線發現黃嫌11人利用二手車購入價格與保險公司計算車輛全毀理賠有價差情形,刻意購入二手車市場價格不佳、排氣量較大的車輛。

黃嫌等人購入車輛並向保險公司投保車體險後,前往雲林縣、嘉義縣、南投縣、臺南市等無監視器路口、人煙稀少處,自行撞車將車輛毀損,再持相關文件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金,每輛汽車購入價格與保險理賠金差價至少50萬元以上,3年內共撞毀8輛汽車,詐保總金額高達1000萬元。

辦案人員指出,有些高級車新車價500萬元,但幾年後二手車價僅剩100萬元,保險公司若未注意二手車價格,保額可能會訂在200萬元,出現保額比二手車價高的情況,一旦出險,詐保集團便可賺取100萬元差價。

辦案人員透露,詐保集團購買的二手車雖然都是安全係數較高的高級進口車,但自撞還是有一定風險,不過犯嫌們自撞前,都已先做好各種保護措施,甚至載上安全帽,所以沒有人因自撞而受傷,相當專業。

雲林地檢署認爲,此類理賠會衍生詐欺問題,已與金管會保險局研商如何防制,保險局已督促產險公司加強管理汽車保險的承保及覈保程序,並擬定相關查覈機制,防制不肖人士以此方式詐領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