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血氧機大賺290萬災難財 貿易商3人遭起訴、藥局5人緩起訴

澄希貿易公司未經許可輸入醫療器材,林姓負責人夫妻以及徐姓業務元因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起訴。(圖/本報資料照)

新冠肺炎疫情在今年5月間警戒升級,民衆擔心「快樂缺氧」猝死,急欲購買血氧機測試,澄希貿易公司等人見有利可圖,以計步器爲名從大陸輸入血氧機,再轉賣牟取3倍暴利,直至孩童將購得血氧機夾在布偶耳朵,驚見血氧值,檢調始介入偵辦,查出林、郭負責人已賣5000多臺,依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未經許可輸入醫療器材罪嫌,起訴林姓夫妻以及徐姓業務員,另外,下游販賣血氧機的藥局等人獲緩起訴處分。

澄希貿易公司林姓負責人與妻子郭女,見血氧機需求大增有利可圖,今年9月,分別以人民幣40元、80元(約合臺幣200到400元)購得血氧機2800臺、2300臺,再由徐姓業務向藥局兜售,並從中賺取價差。

今年7月初,調查員見新聞報導,將血氧機買回家,小孩無意間,將血氧機夾在布偶的耳朵上,竟能測得數值,懷疑機器功能,因而報請士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並在大臺北地區多間診所、藥局、澄希公司以及林的住處,扣得707臺未取得醫療器材輸入及販賣許可的血氧機,兒林、郭等人辯稱是運動型血氧機,不是醫療器材。

檢察官調查,林、郭以低價購得後,指示徐等業務以每臺360元、1200元不等,出售給大臺北、臺南市、新竹縣、臺中市、桃園市的診所、藥局,自5月底到7月初,合計銷售血氧機高達5100臺,所得290萬3580元,林、郭案發後坦承犯行,主動繳回部分犯罪所得50萬,彌補造成的損害。

另外,詔陽公司、貝爾比爾公司、陽光連鎖藥局,則分別爲上中下游,每階段從中賺取100元不等,最後以880元賣給消費者,兒余姓、陳姓、黃姓、楊姓等人,分別擔任業務員、貝爾比爾副總、藥師以及陽光藥局負責人,均坦承犯行並表悔悟,極力彌補所造成的損害,檢察官均諭令緩起訴,爲期1年到1年6月,分別支付5萬到20萬不等的緩起訴處分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