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這種國債,“人走了,錢還在”該怎麼辦?
財政部6月14日首次發行50年期超長期特別國債,引發社會各界廣泛關注。根據發行安排,本期國債將通過財政部北京證券交易所政府債券發行系統進行招標發行,爲50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債,發行總額350億元。
一些朋友提到,如果搶到了50年超長期國債,擔心國債兌換週期太長,如果自己出現意外,國債能否順利繼承?
50年超長期國債被大家廣泛關注。據財政部部署,此次發行總額爲350億元,從6月15日開始計息,每半年支付一次利息,2074年6月15日償還本金並支付最後一次利息。我國發行的國債可分爲儲蓄式國債和記賬式國債,此次發行的50年超長期國債屬於記賬式國債。中華遺囑庫項目辦主任陳凱表示,兩者在“誰能買、在哪買、怎麼賣”上有很大不同。
陳凱: 儲蓄式國債面向的是個人投資者,並不向大型投資機構開放,而且不能流通轉讓。記賬式國債面向個人與機構投資者,既可以在銀行購買,也可以通過證券交易所購買,並且能夠在二級市場自由流通,價格隨行就市。
應該說,50年超長期國債不僅具有國債的基本屬性,還具有發行交易、募集資金、投資理財等金融產品特點, 因此,屬於金融產品範疇。既然是金融產品,兌換週期又相當漫長,不少朋友擔心,萬一自己有個三長兩短,孩子能否繼承自己的國債呢?
陳凱: 《民法典》1122條明確了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國債作爲國家發行的債券,它和股票、基金等一樣,也是合法且穩定的金融資產,屬於個人合法財產的一部分。所以,如果當事人發生了意外,他所遺留的國債也就是他的遺產,是可以繼承的。
我們可以明確,50年超長期國債可以繼承,但繼承過程牽扯到大量法律問題,不僅需要繼承人提供國債是被繼承人的合法財產證明、繼承人是被繼承人的合法繼承人證明等,還潛藏着大量的繼承風險。陳凱建議應將國債、股票、基金等金融產品寫進遺囑中,規避繼承風險,簡化繼承手續。
陳凱: 一方面國債在銀行卡里或者在證券賬戶上,它的記錄方式比較特殊。比如在銀行卡里面,如果您查詢存款是查不出來的,您只有查詢銀行卡所關聯的理財產品纔可能查出來。另一方面當年轉出錢去買國債的記錄,如果時間比較久遠,有可能就查詢不到,這筆國債就會被人忽略。我們在民事案件中經常也會發生這種現象,當財產發生繼承的時候,繼承人也有可能找不到這筆財產。
隨着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財產種類趨於多樣化,關注金融財產傳承的羣衆逐年增多。去年,一對40歲左右的夫婦在中華遺囑庫訂立遺囑,他們的金融財產形式比較豐富,包括私募基金、普惠基金、證券股票、保險產品、理財產品等金融產品清單就有兩頁之多。
居民: 我們就是非常看重金融產品“錢生錢”的屬性,我們日常投資了一些金融產品,訂立遺囑就是實現夫妻雙方彼此繼承,給財產加一份安全保障吧。
當下,財產的種類呈現多樣化趨勢,其中金融財產所佔比重越來越大。爲了給金融財產增加一份安全保障,減少繼承糾紛,不少人選擇將金融資產寫進遺囑。那麼,國債等金融產品寫進遺囑的過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項?
陳凱: 國債是一種比較特殊的金融產品,它要寫明的信息不一樣,比如說序列號、編號或者產品名稱,如果寫錯一個字或寫錯一個符號都有可能出問題,所以一定要謹慎。國債它有可能產生交易,也有可能產生利息,國債本金交易以後以及產生的利息怎麼表述以及表述之後它的範圍怎麼界定,這都非常專業,需要專業人士幫助。
來源 中國之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