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寮192公頃土地納入種電 地方:不利整體發展

雲林縣麥寮鄉192公頃土地納入種電,地方認爲不利整體發展。(本報資料照片)

內政部3月底盤點臺61線以西土地,進行魚電共生開發規畫,雲林縣麥寮鄉有192公頃土地被納入,麥仔簝文化協會6日表示麥寮鄉有三分之二土地在臺61線以西,愈來愈多土地被納入綠電用地,一味地發展綠能,卻沒有妥善的都市計劃整合六輕工業區周邊下游廠商,非常不利整體發展。

麥寮鄉因六輕工業區進駐持續發展,人口數從早年約3萬人一路成長,目前已接近5萬人,是雲林縣人口數第3的鄉鎮,地方認爲必須擴大都市計劃以配合整體發展,但內政部卻將鄉內192公頃土地納入魚電共生開發規畫,引發議論。

麥仔簝文化協會負責人吳明宜表示,麥寮鄉位於臺61線以西的土地佔全鄉面積達三分之二,但政府部門卻一直朝農地種電、漁電共生、風電設置的方向開發,這些土地上有不少農地工廠,卻沒有完善的相關規畫,希望農委會在釋出低地利土地時,能提供麥寮地區發展另一個選擇。

吳明宜說,六輕工業區進駐後,下游廠商紛紛在工業區周邊設廠,但因缺乏相關規畫,一些廠商只能將工廠設於農漁用地,如今192公頃土地又被納入魚電共生開發規畫,更壓縮整體工業產業發展,政府應要協助地方進行都市計劃,解決六輕下游廠商的設廠問題,才能促進地方整體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