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咖啡不想等 他飆罵超商店員「三字經」無罪!原因曝光
有超商店員不滿遭客人辱罵三字經,氣得提告妨害名譽,最後法官判男客人無罪。(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屏東有間超商店員在替客人結帳時,遭到來不耐等候的男客人飆罵「三字經」,氣得店員提告妨害名譽;屏東地院法官認爲,雖男客人一時不滿口出不當言詞,僅是個人修養私德領域,法院過度介入、干涉已超出妨害名譽罪正當的保護目的,也會讓法院成爲言語、道德糾察隊,且男客人無持續恣意謾罵,也無文字、訊息內容,留存於紙本與電子設備上,難認對店員名譽成重大損害,因此,判男客人無罪,可上訴。
據判決書記載,有男子阿強(化名)在一間超商買咖啡要結帳時,因不滿店員要他等,便向對方飆罵「愛做不做,態度那麼差,X你娘」,店員不堪被他貶損名譽,提告妨害名譽。
對此,阿強辯稱,因爲當時店員的服務態度不好,所以他才態度不好的對店員飆罵三字經;店員則表示,當時她在替客人結帳時,阿強與一羣友人進店內,阿強便站在結帳客人的後方,向她點了大杯冰拿鐵,她因爲要先做前一位客人點的咖啡便請阿強稍等,不料,阿強便不想等待表示「等不了,怎麼樣」、「我不要啊,怎樣」。
店員繼續說,雖阿強被友人制止說「不要這樣說話」,但阿強仍在衆人面前說出「愛做不做,態度那麼差,X你娘」便轉身離去,兒同行友人便發出笑聲,最後一夥人結完帳後便搭同一輛車離開。
屏東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爲阿強因不滿店員服務不佳,導致一時情緒不滿,說出多數人公認的粗鄙髒話或詛咒言語,這涉及個人修養,如果阿強口出不雅、不當言詞便,構成犯罪,不就形同將妨害名譽作爲「髒話罪」看待,恐讓法院成爲言語、道德糾察隊,過度介入、干涉個人修養或言行品味的私德領域,已超出妨害名譽罪正當的保護目的。
另外,法官也指出,阿強飆「三字經」有可能讓店員感到不快、難堪,不過短暫的言語攻擊,非反覆、持續恣意謾罵,且當場聽到了人尚有限,並非文字或是訊息內容,留存於紙本或電子設備上,因此,難認有對店員的社會名譽、人格有明顯、重大損害,造成店員心理狀態或生活不利影響,甚至自我否定人格尊嚴的程度;因此,法官判阿強無罪,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