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家代號躲查緝 辯帳號被盜用

菸害防制新法上路屆滿週年,桃園市針對類煙品及加熱煙相關違規案件,累積已裁罰159件、高達614萬餘元。(桃園市衛生局提供)(吸菸有害健康)

《菸害防制法》修法上路1週年,各縣市衛生局抓到違規販售電子煙,大多是透過網路巡檢在各大知名網路購物平臺販售。嘉義市衛生局指出,賣家爲規避查緝,不會明講電子煙、加熱煙,而是用水果、飲料或廠牌等作爲代號,但稽查人員網路巡檢有可疑代號,就會循線追查,被查獲違規者常會用帳號被盜用、預付卡遺失等理由卸責。

去年1月,高雄市衛生局網路稽查,發現有人在知名購物平臺違規販售電子煙,打出販售的電子煙桿各大品牌煙彈均可通用,吸引民衆下單。衛生局假扮買家購入檢驗,發現確實含有尼古丁成分,追查出賣家身分,請轄區警方協查,依法通知該名30歲潘姓賣家到案說明,未料,他遲遲未到案,人也不在戶籍地,9月直接遭移送地檢署偵辦。

今年3月,一名煙商在五股工商展覽中心的超商產品展示會,向店長及店員廣告行銷加熱煙產品,並透過Showgirl向店員們介紹加熱煙功能,有獎徵答還可以抽iPhone,因超商打工的年齡最小可至16歲,尚未成年,家長得知後憤而檢舉。新北衛生局三度稽查後才撤除。

政府尚未開放加熱煙,但官員公然吸食狀況卻屢見不鮮。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去年揭露,時任賴清德競選辦公室總幹事潘孟安去年8月公然在餐廳門口抽加熱煙,向臺北市衛生局檢舉,因確認潘孟安吸加熱煙且潘孟安未在7天內向衛生局陳述意見,開罰2000元罰鍰。

另去年時任民衆黨立委陳琬惠接獲檢舉,陸委會副主委樑文傑在一場新潮流高層飲酒趴中,肆無忌憚地吸食加熱煙,臺北市衛生局接獲檢舉後函請樑文傑收文後7日內向衛生局陳述意見並進行調查,經確認,樑文傑確實吸食加熱煙且未在期限內收到樑文傑陳述意見,便開罰20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