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復康巴士「免徵貨物稅」延長至118年 行政院今拍板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行政院今(24日)院會討論通過《貨物稅條例》第12條修正草案,延長購買復康巴士及載運輪椅使用者車輛免徵貨物稅期間5年,延長至118年12月31日。另外,考量交通部刻正推動2030年客運車輛電動化計劃,因此非電動公共汽車免徵貨物稅措施已達階段性目標,將落日退場。
卓榮泰說,臺灣即將進入超高齡社會,爲照顧身心障礙者及行動不便者的需求,建構無障礙友善乘車環境,本次修正將延長購買復康巴士及載運輪椅使用者車輛免徵貨物稅的措施5年,截止日延長到118年12月31日止。
▲行政院會今通過財政部擬具的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延長購買復康巴士及載運輪椅使用者車輛免徵貨物稅措施。(示意圖/記者林東良翻攝)
另外,爲配合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推動2030年客運車輛全面電動化政策,非電動公共汽車免徵貨物稅措施已達階段性目標,因此將落日退場。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財政部及相關部會朝野各黨團積極協商溝通,於今年底前完成修法。
財政部說明,我國將邁向超高齡社會,爲鼓勵民間單位捐贈及營運單位購買復康巴士及載運輪椅使用者車輛,照顧身心障礙者、行動不便人士行的需求,參據衛生福利部及交通部意見,延長購買復康巴士及載運輪椅使用者車輛免徵貨物稅期間5年。
至於購買低底盤公共汽車、天然氣公共汽車、油電混合動力公共汽車等非電動公共汽車免徵貨物稅措施,考量交通部刻正推動2030年客運車輛電動化計劃,基於政策目標之一致性,不再延長實施期間;另電動公共汽車則依現行「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3規定免徵貨物稅,無須特別規定。財政部表示,將會同衛生福利部及交通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上開修正法案,期於本年底前完成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