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一年了購房補貼還沒發?部分城市迴應:正籌集資金或等待撥款到位
部分城市有購房反映,當地的購房補貼未能及時發放。
4月7日,有網民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留言稱,“在淄博市購房且工作滿一年後,按照政策要求提交相關材料,2023年4月申請審覈通過人才金政購房補貼並於官網進行公示,本應於2023年4月一次性發放購房補貼5萬元,截至2024年4月,仍未發放”。
澎湃新聞致電山東省淄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諮詢熱線,對於何時發放2023年4月公示的人才購房補貼,工作人員稱,人才補貼才發到2023年3月的,要等財務撥款,沒有具體時間,只能等。
“等財政撥款”的不止淄博,山東省臨沂市房產和住房保障局工作人員介紹,自去年11月以來,該單位合計收到購房補貼申請約8000單,目前已經公示發放的約7000單,目前已經發放補貼的僅是去年12月之前的前兩批。
3月31日,有河南省商丘市民稱,2023年3月份,其在商丘購房,根據商丘市購房惠民政策,申請購房補貼,申請購房補貼材料於2023年6月份全部提交,但是至今仍未發放購房補貼。商丘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反饋稱:經與辦理住房補貼相關科室瞭解情況,關於住房補貼發放問題,上述購房者的購房補貼手續通過售樓處提交到市住建局購房補貼專班,經有關部門審覈通過後,待政府購房補貼款到位後由相關部門發放,請耐心等待。
有網民稱,“本人2023年9月在新鄭市相關部門成功申報青年人才購房補貼,獲得青年人才首次購房補貼資格,距今已經近8個月時間過去了,相應補貼遲遲未發放。”4月9日,河南省新鄭市新型智慧城市運行中心回覆稱,經瞭解,新鄭市青年人才首次購房補貼(2022年11月至2023年12月審覈通過)用款計劃已經上報,並經市領導審批。新鄭市房管中心已與市財政部門溝通了解,目前財政部門正在統籌調配資金,待資金調配到位後,儘快發放。
據開封網4月10日報道,近日,楊先生通過網絡給市長專線留言說,他去年在我市西區購買新房並根據規定遞交了購房補貼申請,不知道什麼時間能領到補貼。接到諮詢後,市長專線轉交市住建局進行了覈實。
報道稱,經覈實,去年3月申請的青年人才購房補貼已全部審覈完畢。區財政正在籌集購房補貼資金,待資金籌集完成後,會按照申請批次依次發放補貼。目前,該補貼的發放流程正在有序推進中。
催促發放購房補貼的購房者仍在增加。據人民網領導留言板顯示,有購房者稱自己2021年購房的購房補貼至今未發放,4月3日,四川省自貢市富順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回覆稱,購房者購買的房屋2023年在取得《不動產權證書》後提交了購房補貼申請材料,該局按規定對申請材料進行了審覈,並積極對接縣級相關部門,等待購房補貼申請材料通過審批且補貼資金劃轉至該局。
易居房地產研究院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有些城市盲目跟進實施購房補貼政策,對財政情況預估不到位;另外一種,是政府補貼的流程較慢,甚至沒有明確時間表,導致購房者催促,政府有責任通過公開渠道打消購房者的顧慮。
嚴躍進同時表示,寧可鼓勵企業讓利,也不能失信於購房者,影響政府的公信力和年輕人的購房信心。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表示,地方政府推行購房補貼之舉並非良策。購房補貼一般分爲“事前補”,即可當首付使用,但其實此舉涉嫌違法,“因爲購房者的首付必須要是自有資金”;而“事後補”的話又容易出現錢不到位的問題。
張大偉稱,目前,部分城市和地區已經陸續出現了購房補貼兌現難、發放不及時等的問題。購房補貼存在兩種尷尬情況。一是購房補貼金額少,對於促成消費者購房行爲“意義不大”,且目前地方財政壓力偏大;而如果購房補貼金額高,則又容易產生變相做高房價、首付造假的情況。購房補貼應該用於低收入羣體或者吸引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