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翻蔡英文11年前舊帳 批民間版監督專法不合憲
▲馬英九主持中常會,支持訂定兩岸協議監督專法,但不能不合憲「卡死政府」。(圖/記者賴映秀攝)
國民黨16日舉行中常會,邀請陸委會副主委吳美紅分析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行政院版及民間版差異,兼任國民黨主席馬英九聽取報告後表示,2003年前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擔任陸委會主委時,甚至主張兩岸協議不須經立法院,可由行政院自動生效。
吳美紅在報告中表示,民間版的監督專法納入「兩國論」,破壞九二共識,會對兩岸關係造成衝擊;立法權凌駕於行政權,會使政府權責混淆,「談出來的結果誰要負責?」
馬英九裁示指出,反服貿學生最初訴求是「逐條審議、表決」,國民黨團3月21日就同意,但學生又改變訴求,要求訂定監督條例,不過兩岸已經簽訂21個協議,無論是送立法院審議或備查都是行之有年。
馬英九將矛頭指向蔡英文,2003年蔡英文擔任陸委會主委時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五條,主張兩岸協議可由行政院公告後自動生效,還是國民黨立委陳學聖加入「送立法院備查」,纔會有現在的審議程序;當初蔡英文形容ECFA是糖衣毒藥、洪水猛獸,會影響臺灣經濟,但蔡到了總統大選又改口對ECFA概括承受,顯然蔡英文也知道ECFA是對人民有利。
馬英九認爲,監督條例可以訂,讓立法院能提前合理監督兩岸協議,但是不能嚴格到不合憲法、不能讓兩岸關係倒退,「不要一下子就卡死,讓政府什麼都不能做」,在野黨的兩岸危機意識也不能無限上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