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路乍見迷路豬亂竄 警協助找回「豬隊友」
臺中市北屯派出所獲報發現有豬隻擋在車道,員警抵達發現已由現場熱心民衆利用繩索將豬隻綁在路旁看着。(臺中市第五分局提供/馮惠宜臺中傳真)
臺中警察局第五分局北屯所日前午後獲報發現有豬隻在旱溪西路道路上散步,員警獲報場發現有兩隻豬被人用繩索將豬隻綁在路旁,經調閱監視器發現是運載豬隻的貨車未將柵欄拴緊,造成豬隻摔落路面,經連繫到貨車司機,才把這幾隻豬送回到該去的地方。
北屯派出所18日14時許接獲民衆報案指稱有有一隻豬擋在車道上恐釀成車禍,員警抵達天祥街與旱溪西路時便發現有兩隻豬在車道旁,已由現場熱心民衆利用繩索將豬隻綁在路旁看着。
經調閱監視器察看發現有載送豬隻的貨車經過該路段,但車主電話無人接聽,員警再依豬隻身上編號聯繫出售豬隻的市場,市場負責人確認編號係爲他們所售出後,協助警方聯繫貨車司機。
貨車司機返回現場時,向警方表示他開到旱溪東路聚興橋時,有路人告訴他豬隻掉落,他立刻回頭找,可能是離開市場時未將貨車後方柵欄拴緊,造成豬隻摔落路面,沿途總共掉落了四隻豬,一隻在松竹路與旱溪東路,一隻在旱溪東路聚興橋旁,最後兩隻在這,已將豬隻全部找回。
第五分局分局長郭士傑呼籲,針對裝載貨物散落,立法院會22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未來汽車所載貨物滲漏、飛散、脫落、掉落或氣味惡臭,最高可罰新臺幣1萬8000元。警方將對裝載貨物不穩妥及脫落等項加強取締,該案員警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