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永浩已還完8.24億元債務,頭部主播拿走的是誰的利潤?

羅永浩在最新一期的脫口秀節目中稱,自己還完了8.24億元債務。

據網上的未經確實的消息,當時錘子手機剩餘的資產,大概賣了3,4個億,也就是說,過去幾年羅永浩至少自己想辦法還了4個億。

還記得羅永浩在之前參加脫口秀大會時稱,做直播確實賺錢,有志青年不妨試試。

現在看來,恐怕這也不是假話。

羅永浩最好的成績賣到過全網第四名,在短短几年時間裡,能夠賺到幾個億,確實一件不容易的事情。

不過考慮到羅永浩成名是和芙蓉姐姐一個時代的,能一路持續這麼有話題的走過來,確實不一般。

其實我們這個社會,需要推薦好產品的人,以前有一種人叫意見領袖,現在可以叫帶貨主播。

羅永浩恰恰是這兩者中的一個代言人。

爲什麼說我們需要這樣的人?其實不難理解,比如在生活中,我們要買一個東西,但這個東西不常用,舉個例子要買電腦,我們會怎麼辦?

最簡單的辦法就是問一個懂電腦的,或者是一個剛買了電腦的人問問。

問懂電腦的人當然是問哪個性價比好,質量好,問剛買的人則是求證到底好不好用。

從這個層面來說,一個有公信力的人去推薦產品,可以大大減少我們的選擇焦慮。

所以從本質上來說,羅永浩等主播,是搶了傳統媒體的廣告商的活。

以前的報紙和電視上,請來各種明星做廣告,本質上就是在找人背書,給大家推薦產品。

後來電商時代,給搜索引擎投放廣告,或者是給電商平臺繳納費用展示自己的產品,都是在做同樣的事情。

所以從本質上來講,直播帶貨的主播,是取代了這一部分功能。

由於以前傳統廣告很難直接衡量播出效果,比如在電視上放了廣告,到底能夠增加多少收入,是很難計算的,而現在賣出一單的錢,從技術上來說,這是一種進步。

但現在的問題在於,如果主播賣的東西,不是全網最低價,由於現在網絡的普及,主播在這邊宣傳了,很多人可能去別的地方買更便宜的,所以主播在宣傳的同時,必須要保證自己是最低價。

主播本身吸引的是自己的粉絲,最低價則是吸引的潛在的買家。

由於貨物品類成千上萬,主播有團隊篩選,買家時間有限,所以買家只能選擇相信或者是不相信。

像羅永浩這種,過去20多年雖然做生意不是很成功,做人上嘴也有點損,但是信譽還是有保障的,幾次賣了假貨後也選擇了假一賠三的賠償,這樣的人,遵守規則,尊重買家,是應該賺錢的,也是應該替代掉電視或者其他搜索引擎賺到錢的。

不要忘記過去電視報紙上到底有多少不靠譜的廣告。

所以主播對產品負不負責這件事情,變成了一個玄學,變成了自我約束。由於一些主播的公司現在每年銷售額上百億,成爲了當地的支柱產業,他們對產品品質的把控和對買家的責任感,沒有辦法去定義。

如同過去一些小報紙刊登一些不靠譜的廣告一樣,很多人因此就上當了,上當後店大欺客,就變成了一個難題。

舉個例子,羅永浩在說自己多年前的老闆俞敏洪的時候,俞敏洪都毫無反抗的辦法,而如果是針對某個普通人,這個普通人肯定是沒有辦法保護自己的利益的。

所以目前,如何規範直播行業,如何讓大家買的放心,恐怕擺在有關部門的一道難題,這道題放在平臺方,其實不難處理,但是平臺考慮到自己的利益,以及監管的尺度,肯定不會主動去處理,可見的未來,肯定還會有更多的問題出現。

在當下,盲目去相信主播,絕對不是一個好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