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廷瑋條款?修法禁民代任採購評委 陳金德:基於民意反映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30日邀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陳金德(見圖)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劉宗龍攝)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近日預告修正採購評委會組織準則,新增不得遴選現任各級民代爲評委,被解讀爲「羅廷瑋條款」。工程會主委陳金德30日表示,曾有立委提出質詢,工程會是基於民意反映,做適當的修正準備。

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王義川日前爆料,臺中市政府環保局的「113年度臺中市機動車輛排氣管污染管理事務計劃」招標,國民黨立委羅廷瑋名列評選委員名單,介入政府採購案,王義川大酸「全臺首創,臺中之光!」

爲防止機關採購時,出現行政權與立法權衝突,工程會日前已預告修正「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新增不得遴選現任各級民意機關民意代表爲評選委員,但若是各級民意機關要辦理採購時,則不在此限。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日邀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陳金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對於工程會預告修正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是否訂定「羅廷瑋條款」,陳金德迴應,這個規定是很久了,的確上次在立法院有立委質詢,工程會當然是基於民意反映,做適當的修正準備。

陳金德說,目前修正草案還是預告階段,請各界表示意見,還沒有完成修正。預告期60天,最後綜合整理各界意見,再來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