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拍52少女】化身女主管線上面試 得手裸照瘋傳18禁網站
鏡週刊
吳秉諺慣用假照片,在網路上假冒女生,以「林佳佳」等假名,刻意在臉書「闆闆找代言」等打工類社團,張貼徵求模特兒的文章,讓想打工貼補家用的少女全被矇在鼓裡,成爲待宰羔羊。
但他並非照單全收,只選擇臉書相片看起來年幼且貌美的少女,若有女生擔心被騙,吳會以三寸不爛之舌,藉由豐厚獎金或獎品設下圈套引誘,宣稱若代言效果良好,會另有獎金,代言3個月內,還可以抽要價上萬元的HTC手機,若是擔任視訊主播或模特兒,時薪更高達1,000元到50,000元。
可惡的是,他以三寸不爛之舌及騙術,詐得少女裸照或側錄被害人脫衣視訊內容,竟將被害人的不雅猥褻影片,上傳到18禁臉書社羣網站上供人觀覽,還與其他該社團網站交流分享,讓被害人裸露照片在臉書上遭人四處分享,痛不欲生。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於2016年1月1日施行,杜絕與兒少爲有對價的性交或猥褻行爲、拍攝兒少性交或猥褻物品、利用兒少從事坐檯、陪酒等涉及色情侍應工作,並增列利用兒少爲性交或猥褻行爲,及供人觀覽的刑責懲處。
若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爲性交或猥褻行爲之圖畫、照片、影片、影帶、光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0萬元以下罰金。
更多鏡週刊報導【裸拍52少女】藉口私密處產品找代言 少女都自拍給他看【裸拍52少女】交保後又清查出20少女 法官還是不羈押【裸拍52少女】嗆辣女檢 連分局長老公都怕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