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東餐館槍擊案!債主被制式手槍連開5槍 槍手逃18天落網遭收押

警方在新竹縣新豐鄉某旅館逮到凌男。(警方提供/吳佩蓉宜蘭傳真)

警方在新竹縣新豐鄉某旅館逮到凌男,並在他身上起獲1支手槍與子彈9顆。(警方提供/吳佩蓉宜蘭傳真)

宜蘭縣羅東鎮純精路三段某餐館3日晚上10時許發生槍擊案,49歲淩姓男子疑似不滿陳姓男債主追債,涉嫌持制式手槍朝陳射擊,造成被害人腳部裂傷並開放性骨折,警方21日在新竹縣新豐鄉某飯店將凌男拘提到案,昨日經宜蘭地方法院裁定聲押獲准。

據瞭解,經營檳榔攤的凌男,疑積欠陳男上百萬元債務,對於陳男屢屢催債而懷恨在心,3日當晚,得知陳到羅東鎮某餐館用餐,便攜帶具有殺傷力的制式手槍及14顆子彈前去尋仇,等到陳男走出餐廳外面,凌男便站在馬路旁朝他連開5槍後逃離現場。

案發後,警方經專案小組檢具相關事證,11日報請宜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在調閱上百支監視器,發現凌嫌一路從宜蘭躲藏至臺北、新北及新竹縣等地,經抽絲剝繭比對相關影像後,掌握犯嫌藏匿處所,21日持檢察官開立拘票,前往新竹縣新豐鄉某商務旅館,埋伏逮獲凌嫌,逃亡18天終落網。

警方並在凌嫌身上起獲具殺傷力之涉案制式手槍1枝、子彈9顆,凌供稱,原本想要嚇嚇陳男,不料失手射傷對方。全案依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宜檢偵辦,經檢察官復訊後認定凌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並涉及恐嚇罪,昨傍晚向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在晚間9時10分裁定收押。

另陳姓被害人雖然逃過死劫,至今尚未現身,警方將傳喚他到案說明,以協助釐清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