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案爭議未了! 蔡英文爲「這事」聲請調法庭錄影

蔡英文總統「論文門」事件,蔡英文聲請調閱法庭錄影,以釐清彭文正指控她的律師連元龍是否有爆粗口等爭議,法官張詠惠裁定準許。(本報資料照片)

蔡英文總統「論文門」事件,媒體人彭文正提出確認蔡的英國倫敦大學政經學院博士論文不存在訴訟,臺北地院去年底判決駁回,蔡英文聲請調閱法庭錄影,以釐清彭文正指控她的律師連元龍是否有爆粗口等爭議,法官張詠惠裁定準許。不得抗告。

蔡英文委由律師提出聲請指出,確認博士論文不存在事件在去年11月29日、30日言詞辯論期間系由書記官記載訴訟程序要旨,再委外轉譯法庭錄音之方式製作程序筆錄,則前開期日筆錄記載是否詳實並未經當事人當庭確認。

此外,因2期日進行時間長達約5 小時又15分餘,實難憑當事人記憶覈實前開言詞辯論期日筆錄之正確性,故爲確認委外轉譯法庭錄音方式製作程序筆錄是否確實。

蔡表示,因彭文正在其所經營媒體「政經關不了」頻道以「被告訴訟代理人連元龍律師於當日開庭對其爆粗口、問候其母親,系公然侮辱,要求連元龍律師當庭對其道歉」爲題材並宣傳,實以影響蔡的名譽,故爲確認內容以維護她的利益,聲請交付法庭錄音光碟。

法官張詠惠認爲,蔡英文是案件之當事人,其在得聲請期間內提出本件聲請,復已敘明聲請交付法庭錄音以維護其法律上利益之理由,裁定準予發給29日、30日之言詞辯論期日之法庭錄音、錄影光碟,但不得散佈、公開播送,或爲非正當目的使用,並特予裁示,以促其注意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