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開車門害車禍要罰錢! SOP:看照後鏡再開5至15公分
▲小貨車駕駛違停又突開車門,害機車騎士撞上當場昏迷。(圖/翻攝自基隆市警察局第二分局)
因爲沒有注意後方車況,就隨意打開車門導致車禍發生,每年類似意外都多達3000多件,因此立法院1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未來汽車未依規定開關門肇事,最高可以開罰3600元,最快明年年中上路;但不少機車騎士抱怨,3600元太少,嚇阻效果有限。
一部機車往前直行,不過前方轎車突然打開車門,騎士迎面撞上彈飛到內側車道,遭到後方客運輾壓,當場身亡……另外,今年在基隆的一名機車騎士,同樣因爲前方轎車無預警開啓車門,撞上後重摔倒地。
根據警政署統計,類似意外光是去年就造成了3233件車禍,5人喪命,2014年同樣也是3000多件,6人身亡,再往回推到2013年,肇事件數都居高不下。因此促成立法院1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增訂汽車未依規定開關門肇事,可處駕駛人最高3600元罰款,而乘客肇事則罰乘客,希望產生嚇阻作用。
對此,一名機車騎士受訪表示,「如果你開車門造成人家受傷,還是甚至有生命危險的話,3600元也太少。」
不過,等法規實施一段時間之後,如果還沒有改善,不排除會建議提高罰則額度。而到底未來正確的開車門方式是什麼呢?交通部也表示,要開啓車門前,應該要先打警示燈,接着看照後鏡,注意後方沒有來車後,再將車門打開5到15公分,確認沒有來車,才能把車門完全打開下車。相關教育宣導,還有警方執法部分,配套完全完全準備好之後,會報請行政院覈准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