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Call救護車11次嗆「不送就讓你沒工作」 反繳1700元
▲醉後就叫救護車,開單收費沒在怕。(圖/翻攝自高雄市政府消防局)
高雄市內門區一名58歲的林姓男子酒後就亂叫救護車, 1月就已經有11次叫救護車的紀錄,內門消防分隊曾開過勸導單(預備收取救護車使用費),但他完全不怕,救護人員檢傷後若提醒不需送醫,他還嗆「不送讓你沒工作」。
內門消防分隊消防員近2年只要聽到「內門區中埔里小烏山某住戶需要救護車」,就知道「又來了」。林男自己報案後,每次都是滿身酒氣坐在椅子上,直說「頭痛」「脊椎痛」「肚子痛」,當救護人員檢查傷勢後,並告知不需送醫時,他就開罵「要找市長讓救護人員沒工作」,有時林男行爲粗魯誇張,幾度連員警都到場支援。
內門分隊指出,3日中午林男又叫救護車,救護人員給予初步檢傷後,但勸說無效,只好將他送到旗山醫院,不過,院方檢傷分類爲4級(非需緊急醫治),明顯有不當使用救護資源情形,救護人員隨即開立勸導單,將收取救護車使用費每趟1700元的費用。
內門分隊表示,近來民衆濫用救護車行爲越來越頻繁,除了依據醫療分級開立勸導單之外,也要呼籲民衆勿濫用救護車,將救護資源留給最需要的人,若造成排擠效應,恐怕失去的將會是一條寶貴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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