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竹福隆巖女志工A走香油錢及金牌 查帳被逮還否認

家住桃園蘆竹區王姓女子10餘年來在離家2公里的新莊福隆巖擔任志工,卻被廟方管理委員會指控涉嫌侵佔4萬餘元香油錢及17面金牌,王女否認、辯稱廟方每半年查帳及移交工作均不力,時隔多年才說有問題,但經廟方多人指證及帳冊佐證,桃園地檢署偵結,將王女依業務侵佔罪嫌起訴。

起訴指出,64歲王女自2004年起即在蘆竹區大新路的新莊福隆巖擔任志工,工作內容爲代福隆巖收受信衆捐獻的香油錢及金牌,一直持續到2021年間止,廟方管委會近年查帳發現,2019年1至6月下旬間,分別有金額200至1萬5000元不等的捐款,王女雖有依規定開立感謝狀,但是金額卻未交給掌管福隆巖財務的鄭姓主管,總計短少23筆金額達4萬2300元。

廟方同時清查王女經手收受金牌的帳冊也有短少,2009年6、12月間包括景福宮捐贈的金牌在內有7面、2010年2月至2021年6月間有4面,以上均未開立感謝狀,另有開立感謝狀的部分,2014、2015、2018及2019年少6面,總計17面金牌。

檢方偵查時,王女矢口否認有侵佔犯行,並以「她於2021年9月22日將所有清冊及物品移交給福隆巖,廟方每半年都會查帳,代表她移交時沒問題,隔了那麼久才指控她涉嫌侵佔」。

檢方根據廟方提供感謝狀、金牌簿及收受金牌感謝狀等證物影本,認爲是王女任職時的機械性記載文書,而她在收取香油錢及金牌後,部分未交給廟方財務主管,犯行足堪認定,同時表示,廟方雖未於移交時立刻告發,應是要給予王女自新機會,不能因爲移交當時未當場告發就認爲王女沒有侵佔。

桃園蘆竹區新莊福隆巖前王姓女志工,涉嫌利用收受信衆捐贈香油錢及金牌的機會,A走4萬餘元及17面金牌,桃園地檢署偵結,將她依業務侵佔罪起訴。記者陳恩惠/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