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元琪離婚袁惟仁7年 揭狠斬婚姻導火線「自己毫無尊嚴可言」
陸元琪和音樂人袁惟仁在2016年離婚。(圖/中時資料照片)
陸元琪和音樂人袁惟仁在2016年離婚,14年婚姻畫下句點,離婚7年的她上節目回憶這段婚姻,她透露婚後爆發過最大摩擦,就是罹患子宮頸癌需要開刀,卻得拜託袁惟仁到醫院簽字才能動手術,讓她當下覺得自己相當可憐。
陸元琪上節目《女人我最大》時,透露當年懷孕後便決定跟袁惟仁結婚,一開始沉浸於小倆口的甜蜜生活,覺得這就是憧憬中的婚姻,沒想到生完第一胎後,袁惟仁的態度大轉變,突然表示要去睡客房,雖然兩人討論過此事,不過袁惟仁久了之後明顯不耐煩,便決定飛往大陸工作,一個月只有5-7天會待在臺灣,獨留她在家一打二顧小孩,甚至還擔心她會提離婚,竟自作主張要求她養狗,讓她無奈表示:「擺明就是要把我放在那個屋子下面,哪兒都去不了」。
陸元琪指出兩人婚後發生過一次激烈摩擦,她2004年被診斷出子宮頸癌,當時必須住院動刀,倘若老公袁惟仁不簽字,醫院是不能執行手術,便苦苦哀求袁惟仁到醫院簽字,讓她當下覺得自己相當可憐,甚至委屈到落下眼淚,畢竟身體是屬於自己的,不解動刀爲何還得懇求對方,對方還是被拜託才肯來,不過動完手術後,懷上了第二胎,讓她覺得能成爲挽救婚姻的契機。
沒想到陸元琪生下第二胎後,就接到小三來電,當下雖興起離婚念頭,但想到女兒纔出生3個月,便隱忍11年才決定離婚,至於導火線是某天發現袁惟仁在家吐血,扛着袁惟仁直奔醫院後,因爲要辦住院手續,便向袁惟仁討健保卡時,他表示放在工作室,卻不讓陸元琪知道地址在哪,讓她當下徹底心死,覺得自己毫無尊嚴可言,便在2015年10月生日當天,要求袁惟仁簽字離婚當生日禮物,不過卻懇求到隔年年底才成功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