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議員批花縣府濫用7.2億善款 縣府:參考臺南做法
民進黨縣議員張美慧指出,0206地震善款27.4億元中,有19案、大約7.2億元善款被用在縣府公共建設,認爲比例、金額都太高。記者王思慧/攝影
花蓮縣議會民進黨團今天抨擊花蓮縣政府,指出0206花蓮地震善款27.4億元中,縣府將7.2億元善款用在公共建設上,要求縣府把挪用的善款歸還。縣府迴應,善款運用參考2016年0206臺南地震,當時市府將善款運用在工程經費上,中央也同意可用,皆是依法行政,並無不法。
民進黨縣議員張美慧指出,0403地震善款到目前爲止,只有0206地震的5分之1,原因就是當年縣府不當使用善款造成的傷害。仔細查閱0206善款27.4億元運用方式,收支表內共覈定60案,其中卻有19案、大約7.2億元善款被用在縣府公共建設,認爲比例、金額都太高,違背捐款人希望將善款直接用在災民身上的心願。
張美慧表示,花蓮縣的公共建設經費來源,縣府可爭取花東基金、中央部會預算,或縣府自籌款等,縣府也可透過礦石景觀稅執行公共建設,不該用善款造橋鋪路,像中山橋、吉安溪橋等改建就要約2.7億元,就是上次善款支出,但昨天縣長在施政報告中都未提到。
縣府迴應,公部門絕對是依法行政,花蓮縣0206震災捐款是參考臺南0206震災捐款專戶善款,函詢內政部確認後,再由善款委員會合議決定,將善款使用在公共設施修復及重建,強調皆依法辦理。
縣府指出,0206善款是由善款監督委員會合議決定,非縣府能決定,依據臺南0206前例以及中央相關法規,把民間未指定用途的救災捐款,用於公共建築物的復原重建,均可認定「與災民救助直接有關事項」,將善款使用在公共設施修復及重建,並無違反法令。
「爲何臺南市可以,花蓮縣不可以?」縣府表示,建請所有議員應與災民站在一起,積極努力幫助花蓮災民早日度過難關,而不是用政黨顏色來投入花蓮的救災和重建,或用雙重標準看待臺南市和花蓮縣重建工作。
花蓮縣議會民進黨團今抨擊花蓮縣政府,指出0206花蓮地震善款27.4億元中,縣府將7.2億元的善款用在公共建設上,要求縣府把挪用的善款歸還。記者王思慧/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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